政府和社会

从1833年到1939年,西班牙几乎不断了议会制度成文宪法。除了在第一共和国(1873 - 74)、第二共和国(1931 - 36),西班牙内战(1936 - 39),西班牙也总有君主政体。对于一个完整列表当朝国王和王后的西班牙,见下文

从西班牙内战结束的1939年4月到1975年11月,西班牙是受创。弗朗西斯科•佛朗哥。他的政权的原则是建立在一系列的体现基本定律(1942年和1967年之间传递)宣布西班牙君主制,建立了立法机构被称为议会。然而从西班牙佛朗哥的政府体系完全不同的现代宪法传统。

在佛朗哥议会的成员,组织,没有选举的民主原则的一个人,一票,但所谓“有机的基础上的民主。”而不是代表公民个人组织代表被认为西班牙社会的基本制度:家庭、城市、大学和专业组织。此外,政府任命的,被国家元首就不是对议会负责,也缺乏控制政府开支。

1969年佛朗哥选择Juan Carlos de Borbon国王的孙子阿方索十三世接替他作为国家元首。佛朗哥死后1975年,胡安·卡洛斯登上王位国王胡安·卡洛斯一世。几乎立即国王发起了一个过渡的过程民主在三年内取代了佛朗哥将军系统有一个民主宪法。

宪法框架

漫长而激烈的谈判的产品主要政治团体中,西班牙宪法几乎一致批准议会两院(551 - 11通过22票弃权)1978年。在12月的全民公决中,宪法草案被批准近90%的选民。宪法宣称西班牙是一个君主立宪制提倡自由的基本价值,正义、平等、和政治多元化。它还提供了三权分立在行政、立法和司法部门。尽管君主是国家元首国家的最高代表在国际事务中,国王的角色被定义为严格中立和不关心政治。君主也武装总司令的供给没有实际权力——民族团结的象征。例如,当新的民主宪法是在1981年的一场军事政变威胁,胡安·卡洛斯在军装解决国家在国家电视台,化解起义和储蓄宪法。女王最重要的功能包括义务召集和解散议会,任命并接受首相和内阁部长的辞职,批准法律,宣战,并签署条约由政府决定。

立法机关,称为西班牙国会,众议院由两院(卡马拉):众议院,代表大会(Congreso de los Diputados)和参议院参议院(Senado)。与大多数立法机构议会系统一样,更多的权力由下议院。代表大会有350个成员,由普选每四年选举产生。参议院宪法中所描述的“领土表示室”,但只有五分之一的参议员实际上是选为代表自治社区。其余47内地省份选举(每个省都有四名参议员),这些岛屿(三大每四个,小的一个),和的休达和梅利利亚(有两个)。

执行的总理、副总理和内阁成员。君主与议会协商之后,正式任命首相;内阁部长,选择由总理,也正式由君主任命。国内和行政处理外交政策,包括国防和经济政策。自行政负责立法必须得到多数票,首相通常是党的领袖,最代表。代表大会可以解雇总理通过投不信任票。

地方政府

1800年之后的时期,西班牙是一个高度集中的状态,没有认识到国家的区域多样性。几十年的内乱伊莎贝拉二世在1833年加入王位的派系领土上的作用罗马天主教会君主制,西班牙经济的方向。短暂的第一共和国的宪法要求自治省份会自愿负责联邦政府;然而,权力下放导致混乱,到1875年恢复君主立宪制。剩下的19世纪,西班牙仍相对稳定,与工业中心等巴斯克地区和加泰罗尼亚经历重大经济增长虽然大多数的西班牙依然贫穷。西班牙的战败美西战争(1898),许多西班牙人认为他们的国家的政治和经济系统是不切实际的和过时的。组在加泰罗尼亚,巴斯克地区和加利西亚他们想自由地区“卡斯提尔人尸体”开始运动的区域自治,和一些有影响力的地区政党巩固他们的力量。第二共和国的既定目标之一是授予自治地区,就像加泰罗尼亚和巴斯克省;然而,这些地区自治不是内战后恢复。

弗朗哥时代民主反对派来包括区域自治作为它的一个基本要求。1978年宪法反映这一立场的同时,也与政治权利是妥协的产物,首选,西班牙仍然是一个高度集中的状态。结果是独特的区域自治制度,被称为“国家近年来的。”

宪法第二条都认识到右边的地区和民族自治和声明“西班牙的坚固的统一国家。“Title”八世州毗邻的省份与共同的历史,文化和经济特点,历史的岛屿和各省地区身份”允许自治社区。

宪法分类可能自治社区分成两组,每一个都有不同的途径识别和不同层次的权力和责任。投票给的三个区域法令past-Catalonia自治,巴斯克省,Galicia-were指定“历史性的民族”,允许通过快速获得自治和简化过程。加泰罗尼亚和巴斯克地区法规批准于1979年12月,1981年4月加利西亚。所需的其他地区是较慢的路线,虽然安达卢西亚被指定为这个一般规则的例外。这不是一个“历史性的民族”,但是有很多证据,包括大规模示威,支持自治重要的流行。因此,创建一个特殊的、更快的过程。

1983年5月全国被划分为17comunidades自治(自治社区):巴斯克地区,加泰罗尼亚,加利西亚,安达卢西亚,阿斯图里亚斯,阿拉贡,巴利阿里群岛,加那利群岛,坎塔布里亚,卡斯提尔和利昂,卡斯提尔-拉曼查,埃斯特雷马杜拉,西班牙纳瓦拉,拉里奥哈省和地区马德里,穆尔西亚,瓦伦西亚。1995年两个自治城市,休达梅利利亚是补充道。

的基本政治制度社区类似于这个国家作为一个整体。每个一院制的议会由成人普选产生,一位高管组成的总统和议会立法机构的政府负责。

权力(competencias)是由地方政府也在行使宪法和法令的区域自治。然而,有区别其他社区的“历史性的民族”,最初授予权力的程度。第一个五年的存在,这些社区获得自治的缓慢路线只能承担有限责任。然而,他们控制的组织机构,城市规划,公共工程、住房、环境保护、文化事务,体育和休闲、旅游、健康和社会福利和地区语言的培养(有一个)。五年之后这些地区可以加入拥有充分的自主权,但“完全自治”的意义并不明确。转让权力自治政府已经决定在一个持续的过程各个社区和中央政府之间的谈判,引发了多次纠纷。的社区,特别是加泰罗尼亚和安达卢西亚认为,中央政府已经一脚踏进放弃权力和澄清金融安排。2005年,加泰罗尼亚议会授予更大的自治权,宣布该地区2006年的一个国家。

21世纪初,西班牙国家尚未实现地方政府的一种形式,是完全可以接受的社区,但是,每当出现这种情况,它几乎不可避免地将是一个不对称的形式,由地方政府权力的范围将从社区之间差别很大。

当地政府

有两个进一步的政府低于全国和地区水平provincias市政厅(省市)。他们的权力和责任在《基本法》对当地政府(1985)。

现存的省份,自1833年以来,最初担任传输带中央政府的政策。虽然他们仍然执行这个函数,省现在也汇集、依赖于城市的政府。

有超过8000个地方政府(市政厅)。每一个都有一个委员会,委员会(一种内阁),和一个市长(镇长)。市议员通过一个系统由成人普选产生的比例代表制。在国家议会选举中,选票是投给方列表,而不是为个人候选人。

地方政府可以通过特定的地方性法规,只要他们符合立法的国家或地区议会。虽然地方政府获得资金从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他们也可以莱维自己的税收;相比之下,地方政府不能。

省议会(Diputacion省级)负责确保直辖市省级彼此合作。这些委员会的主要功能是提供一系列服务不可用较小的直辖市,发展了全省计划市政工程和服务。没有省级议会的自治区组成一个省(阿斯图里亚斯,瓦拉西班牙里奥哈,坎塔布里亚,马德里和穆尔西亚)。在巴斯克地区,省级议会选举直接由成人普选。岛屿,选择他们公司直接选举;七个主要的加那利群岛和巴利阿里群岛的主要选岛委员会(分别是市政厅岛和Consell孤立)。

正义

司法系统,被称为可以司法是独立于政府的立法和行政部门。它是由总理事会,包括律师和法官。

有许多不同的水平和类型的法院。在系统的顶端是最高法院,国家的最高法庭,它由五室。(Audiencia Nacional)有管辖权的国家法院在西班牙和由三室(刑事、行政和劳动力)。每个自治社区都有自己的高法院(法庭上de Justica),省高等法院称audiencias试着刑事案件。下面这些是一审法院,法院的司法程序(不通过句子),刑事法院和地方法院。1981年由法律和报告到议会,监察专员(defensor德尔普韦布洛)维护公民权利和监督政府的所有部门的活动。

宪法法院(法庭Constitucional),这不是司法系统的一部分,负责解释宪法和法律的合宪性和沉降纠纷中央和地方权力之间关于宪法事务。宪法法院是由12个成员组成的正式由君主任命当选后的3/5的国会议员和参议院(四个成员)和执行和总理事会(两个成员)。

政治进程

投票是向所有公民开放18岁或以上。选举的国会代表,每四年举行一次,每个50个省作为一个选区,代表代表的数量取决于其人口。在一个比例代表制选举制度由d 'Hondt公式,选票是投给了全省党候选人名单,而不是代表个人选区。这个公式有利于大型聚会和迁地区。

4/5的参议院的成员通过一个直接选举产生多数系统省级。每个省有四个代表;三位候选人的选民投票,得票最多的人当选。因为表示不是基于人口,在参议院通常较小的和更偏远的省份所占比例相对于他们的总人口。剩下的参议员由地区立法机关任命。进行选举欧洲议会,每五年举行一次,和地方选举中,居民的公民欧盟国家有资格参与。西班牙是比例最高的国家之一的女性国会议员,和女人一般构成大约3/10的下议院和参议院的四分之一左右。

选举参与下降明显过渡到在最初的热情民主,到1980年代早期的政治评论员说desencanto(觉醒)政治制度。事实上,尽管对民主的支持依然稳固,投票弃权率增加了整个1980年代,特别是在地方和地方选举。1990年代这一趋势出现逆转,大约4/5的国家选举中选民投票的行列;然而,在2000年几乎三分之一的选民弃权。选民参与了2004年,当大约四分之三的选民投票,仅略大于重投票率2008年大选。

宪法承认政党为“政治参与的主要工具。“政党的法律(1978)提供了公共资金的基础上,他们在议会的席位数量和数量的选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