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治体系

这个词民族国家然而,它的定义如此之多,以至于有必要在本文中准确地说明它的用法,并给出历史和当代民族国家的例子。首先,这些制度的建立没有单一的基础。当一个民族拥有共同的东西时,许多国家就在同一时间点上形成了历史文化,语言发现了一种认同感。这在英国和法国的情况下是正确的,例如,这是现代时期出现的第一个民族国家意大利而且德国这些国家是在19世纪建立的民族国家。然而,相比之下,其他州,如印度,苏联,瑞士的出现并没有共同的基础种族文化或语言。还必须强调的是,当代民族国家是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环境下的产物。在19世纪结束之前,在国家基础上有效地调动政府权力只发生在欧洲美国,日本.直到20世纪奥斯曼帝国、哈布斯堡帝国、法国帝国和英国帝国的崩溃,世界上的大部分地区才得以以国家为基础组织起来。这种转变持续到苏联的解体,该机构已于1991年停止存在南斯拉夫2003年,它终于从地图上消失了。1920年国际联盟承认了七个民族国家为“大国”——英国、法国、美国、德国、意大利、日本和俄罗斯,并最终接纳了40多个其他国家加入。它的继承者联合国在21世纪初,联合国拥有190多个成员国。冷战后世界的国家包括大国,它们和加拿大,现在构成高度工业化的国家被称为八国集团(八国集团);许多其他人口众多、地位显赫的国家,比如阿根廷澳大利亚巴西中国埃及希腊匈牙利、印度、印尼伊朗爱尔兰肯尼亚墨西哥尼日利亚巴基斯坦波兰沙特阿拉伯南非韩国西班牙瑞典、瑞士、火鸡、委内瑞拉;以及许多其他州,来自太平洋小岛国瑙鲁这个广阔的中亚国家哈萨克斯坦

使这些不同组成和历史上不同的实体成为民族国家,并将它们与其他形式的社会和政治组织区分开来的特征,总的来说就是迫使其领土内的人民服从的独立权力。换句话说,国家是一个领土联盟,其大小可能从俄罗斯新加坡,人口从中国到卢森堡,并声称霸主地位在它的范围内超越所有其他协会。作为一个协会,国家在几个方面是特殊的:公民必须成为会员;它声称对…的使用拥有垄断武装部队在其境内;而它的官员,他们是国家的政府,声称有权以土地和人民的名义行事。

然而,仅仅从国家对其成员的权力来定义国家并不是完全令人满意的。尽管所有国家都宣称在其疆域内拥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但它们在兑现自己主张的能力上却有很大差异。事实上,各国经常受到其境内相互竞争的协会的挑战;他们的霸权往往是形式上的,而不是真实的;他们有时无法维持自己的生存。此外,仅从权力的角度来定义忽略了一个事实,即国家之间在行使权力的结构、使用权力的方式以及使用权力的目的方面存在巨大差异。其中一些差异将在以下两大类民族国家的讨论中进行探讨:民族国家单一制国家还有联邦政府。部分出于行政需要,部分出于领土利益的压力,几乎所有现代国家都规定了以领土为基础的某种政府权力分配。权力由中央政府下放给地方单位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权力的授予可以是取消按照中央政府的意愿行事的制度被称为单一制。在两者之间建立平衡的系统自治一个国家级政府和另一个省级政府被称为联邦政府。在联邦制中,省级单位通常被授权授予和收回其子单位的权力,其方式与单一制中的国家政府相同。因此,尽管美国在国家层面上是联邦制的,但50个州中的每一个都与自己领土内的城市和地方政府处于统一的关系中。

单一民族国家

世界上绝大多数民族国家都是如此统一的系统,包括保加利亚、法国、英国、荷兰、日本、波兰、罗马尼亚美国、斯堪的纳维亚国家、西班牙以及许多拉丁美洲和非洲国家。然而,这些单一国家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特别是在中央政府与其属地子单位互动的机构和程序方面。

在一种单一系统中,权力下放地方政府之间的权力过大,以至于在实践中,尽管不是在宪法原则上,它们类似于联邦安排。例如,在英国,有重要的区域要素自治在关系中北爱尔兰威尔士、苏格兰和伦敦的国民政府;而选举产生的地方政府的复杂制度,虽然在宪法理论上受议会的废除,但在实践中却是固定的和公平的强大的英国政府机构的一部分。在这类单一制的其他制度中,宪法实际上规定了以领土为基础的权力下放,并详细规定了地方选举官员的权力。因此,日本人宪法例如,它规定了地方行政当局应履行的某些自治职能。

第二类单一制对领土权力下放的规定较少,对地方选举政府的中央监督采用了相当严格的程序。这种类型的典型例子是1982年以前法国.直到1982年3月,a法律权力下放开始生效,法国的行政系统围绕着划分,每个以a为首封信的细分划分,被称为,每个以a为首sous-prefet.的封信而且sous-prefets被巴黎的政府任命为中央政府的代理人,同时也是地方政府的执行者委员会generaux该委员会由选举产生的官员组成。因此,该制度将中央通过任命官员对地方事务的监督与领土结合起来表示通过地方选举的政府。(继权力下放法通过后执行权力封信被转移到选举中委员会generaux;此外,许多以前由中央政府行使的职能也被移交给了新成立的中央政府地区各地方政府部门包围着一些划分并且由直接选举的地区委员会监督。)

然而,第三种类型的单一系统只提供象征性的去中心化。在这种情况下,负责管理属地分区事务的官员由中央政府任命,地方选举的官员的作用很小或根本不存在。这种安排的例子包括德国阿道夫•希特勒还有几个前共产主义国家。的第三帝国被分为42个Gaue每个地方都由一名长官领导,因为他个人对希特勒忠诚。在东欧,人民议会或人民委员会由中央组织的共产党命名;他们的任命在选举中得到了确认板岩的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