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转移

规则无遗嘱继承而遗嘱本身并不会导致被继承人财产的实际转移资产敬新老板。一个社会经济体系基于信贷不能按照一个人的债务随他一起消失这一曾经被接受的原则来运作。现代法律必须提供技术,以确保遗留的债务得到适当的偿还。为了有序地转移财产和适当地支付被继承人的债务,已经发展出了两种不同的技术民法一个是普通法。

民法转让

民法技巧可以追溯到古罗马.当一家之主,即家长,去世时,他的领导地位就移交给他继承人或继承人。继承人(拉丁语)这是)不仅获得了所有祖先的财产还有他的职责。的这是成为承担责任为了偿还债务,这意味着他必须自掏腰包如果庄园的资产没有的话足够了.这个严厉的规定是减轻通过给予继承人放弃或拒绝继承继承权的可能性。然后接受或拒绝的选择权移交给遗嘱或无遗嘱遗嘱规则下的继承人。如果所有人都拒绝继承,继承权最终归国家所有,而国家的责任永远不超过遗产资产的价值。拒绝接受父亲的继承权可能会被视为违反孝道义务。此外,在做出选择的时候,可能并不总是很明显的遗产是否溶剂.因此,查士丁尼又发明了另一种保护措施:如果,在一段时间内,继承人完全正确地清点了他的财产责任将仅限于遗产的资产或其价值。

罗马制度基本上仍然是大陆法系国家的制度。当然,在细节上有许多变化,特别是在处理多个共同继承人继承的情况方面,以及在处理最终谁将接受继承的不确定时期方面。一定有一个人或很多人,像罗马人这是继承权,继承了继承权的普遍性,即继承权。包括资产和债务。他或他们(视情况而定)由被继承人的遗嘱或无遗嘱遗嘱法或两者的结合所决定。通过遗嘱,被继承人可以要求普遍继承人或继承者履行遗赠的义务。,将遗产的部分资产移交给第三者,或向第三者支付一定数额的款项。任何被称为普遍继承人的人都可以自由接受或拒绝这个职位。如他选择接受,亦可将他的法律责任限制在遗产的资产内,如法国系统,即声明他的接受是在该清册的利益下作出的,然后作出完整而正确的清册,或根据德国系统将遗产移交给司法指定的管理人。

转移普通法

英美体系是沿着完全不同的路线发展的。直到19世纪,责任因为被继承人的债务以其个人财产为限。不动产不承担责任,除非它被特别抵押,在这种情况下,抵押权人有他的止赎救济。因此,标题为不动产继承权,就像民法规定的所有财产的所有权一样,直接归继承人所有,继承人在死亡祖先的。但是,为了保证个人财产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承担责任,以及其在多个被分赠人之间的合理分配,法律对个人财产进行了保护教会法庭,它有管辖范围内为了处理个人财产的继承问题,他想出了一种新颖的方法。头衔被视为通过从死者主教或,后来,到他的替代品(代理),并最终到一个中间人,他有责任支付被继承人的债务和其他可能存在的对遗产的索赔权,然后将剩余的剩余分配给根据遗嘱或无遗嘱遗嘱规则有权获得遗产的人。然而,在文书得到认可之前,不会考虑遗嘱的规定遗嘱认证,这意味着它已被发现是正确执行和有效的教会法庭

遗嘱认证

英美国家的现代法律就是在这一历史模式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具有独特的遗嘱和行政特征。在英国管辖范围内教会宫廷不断被皇家宫廷缩小。在19世纪70年代的法院改革中,新的遗嘱认证、离婚及海事部成立于高等法院.它从教会法庭手中接管了留给他们的狭窄管辖权,即审查声称是遗嘱的文书;但与此同时,它的管辖权扩大到遗嘱——即。,即旨在处置不动产的文书。遗产管理人由遗嘱认证部指定,但遗嘱执行人的权力直接来自遗嘱,因此一旦遗嘱被认可为遗嘱认证,他们就可以立即采取行动。如果个人代表希望获得权威的如果在管理过程中遇到问题,他可以求助于衡平法院部门高等法院的法官。但作为一般规则,个人代表可以在自己的责任下自由行事,就像民法继承人一样。

在美国的普通法分支中,出现了一种有些不同的机制。教会法庭上的英国模式在当时并不存在美洲殖民地.因此,遗嘱认证和任命管理人员的任务由其他机构来执行。在一些地方,这项工作在一段时间内由州长或其他行政官员执行。但是在美国特别发展起来的制度是遗嘱认证法庭,在大多数州都叫这个名字,但在纽约而且新泽西被称为代孕法院,在宾夕法尼亚州被称为孤儿法院。

美国遗嘱认证法院的任务要多得多广泛的而不是英国的。美国遗嘱认证法庭通常不仅处理被继承人的遗产管理,也处理未成年人和精神上无能力的人的遗产管理。所有被赋予这些任务的人都被视为“法院官员”,他们都必须由法院任命,必须给予债券,并将受到法庭的密切监督。与英国的做法相反,一个美国人遗嘱执行人遗产承办法庭通常要求正式通知所有有关人士,而未经遗产承办法庭批准,遗产承办法庭不得采取任何步骤。严格地说,没有法院的同意,任何家具都不能出售,任何索赔都不能解决。

如果不一丝不苟地遵守严格的规则,就可能出现麻烦的并发症。在任何情况下,都需要时间和费用。因此,人们发明了一些办法,使当事人能够免除遗产管理,或通过进行活体交易来避免遗嘱认证和遗产管理,这种交易允许一个人在活着的时候放弃他的财产,但条件是他不仅可以在有生之年为自己保留收入和享受,而且还可以保留管理权。性格,以及撤销。通过这样的装置,如可撤销的活体信托基金租赁关系或银行账户的“暂定信托”(所谓的Totten信托),人们可以在没有遗嘱认证和没有管理的情况下获得遗嘱的实际效力。人们还可以在某种程度上逃避为保护债权人和强制继承人以及防止破产而设立的保障措施避免。尽管英国法系和大陆法系都坚持“不可能给予或保留”的原则,但美国律师和欧洲法系的聪明才智放纵美国法官的裁决常常使所有权人“鱼与熊掌兼得”成为可能。美国许多州的改革立法使行政管理更简单、更快捷,特别是对小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