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样的充分准备,在威尔逊的坚决领导下,会议能够在几天的密集委员会工作中起草一份文件,它称之为《独立宣言》国际联盟的主席。这篇文章作为草稿于1919年2月14日发表。它经受了各种各样的考验批评特别是在美国,威尔逊在美国的影响力已经在下降,欧洲的中立派也不例外,他们没有正式参与这项工作。不过,总的来说,它受到了欢迎。虽然第一个巨大的冲动已经减弱,盟军的团结已经受损,最后修改1919年4月28日,会议一致通过了该文本。《盟约》是一份简短的文件,共有26条。前七项条款确立了宪法新系统的基础。第1条规定了国联的最初成员,包括所有和平条约的协约国签署国和在战争中保持中立的13个国家,如果后者选择毫无保留地加入的话。其他成员国可以获得议会三分之二多数的同意,任何成员国都可以在提前两年通知后退出。

第2-5条规定了国联的指导机构:一个由所有成员国代表组成的大会和一个由美国、英国、德国、德国、英国、德国、英国、英国、法国意大利,日本常任理事国,其他四个由大会选举产生。第6条和第7条设立了永久性秘书处,提供了联盟的费用,并命名日内瓦作为总部。第8和第9条涉及军备。所有成员国都承诺将其军备减至尽可能低的水平抑制私人武器制造的“邪恶影响”,并交换有关其现有军备和未来计划的全部信息。设立了一个常设委员会,就所有军事、海军和空军问题向安理会提供咨询意见。第10至17条体现了可以说是联盟的中心和基本思想:集体安全,以及和平解决争端的各种程序。各成员承诺(第10条)尊重《公约》完整性以及所有其他国家的独立,并共同保护他们不受侵略。第11条宣布,任何战争或战争的威胁,不论是否直接受到影响,都是全体会员国所关心的事项;每个成员都有权要求安理会审议该问题,并在必要时坚持立即召开会议。根据第12条,所有人都有义务服从一切严肃的规定纠纷和平解决或由安理会调查,在这些程序有时间导致解决之前,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诉诸战争。即便如此,如果无法达成和解,他们也承诺再等三个月再开战。和解-仲裁的各种方法,法律程序(或由理事会或大会采取的行动),这些规定随后有了一些细节(第13-15条),这些规定包括建立一个常设国际法院。根据第16条,所有成员国承诺参加共同行动,反对任何其他违反《盟约》发动战争的国家。这一行动在任何情况下都将采取经济制裁作为其主要的强制机制,如果这还不够的话,还包括军事干预。该条还授权安理会驱逐违反《盟约》的成员。第17条延长了这一制度,以便在某些情况下为非成员国提供保护。

第18条是为了满足开放外交的要求而制定的。它要求今后所有条约都在秘书处登记并由秘书处出版。第19条授权大会对可能危及和平的现有条约或局势提出修改建议。到第20条时,所有成员都同意,任何与《盟约》不一致的条约都自动生效废除并承诺今后不再签订任何此类契约。

第22条宣布,《盟约》不影响《公约》的效力门罗主义.第22条规定授权系统.第23和24条是关于在国联的权力下进行世界范围经济和社会合作的建议。各成员承诺在运输和通信、商业关系、卫生和国际武器贸易监督等事项上共同采取行动,并利用现有的国际机构,如国际武器贸易委员会万国邮政联盟,在联盟的指导下。他们还同意建立一个国际劳工组织为了“保障和维持公平和人道的劳动条件。”第25条承诺支持红十字会.最后,第26条规定了修改圣约;一个修正案这项决议必须得到过半数成员国,包括安理会所有有代表的国家的批准才能生效。

《盟约》声称涵盖筹备期间出现的每一项主要建议- -集体安全;仲裁司法解决,包括建立一个国际法院;经济和社会事务的国际合作或控制;裁军;开放外交。它不满足极端和平主义者反对使用任何武力(即使是抵抗侵略)的极端国际主义者,希望国联拥有自己的军事力量,并由自己的政治和军事当局强加其所有决定。总的来说,《盟约》充分实现了战争期间制定的计划,在一个重要方面,即建立有效的工作机构方面,《盟约》远远超出了这些计划。

在接下来的20年里,《盟约》在理论上不仅继续是国际联盟所有活动的指导和权威,而且还是国际联盟的标准自由许多发达国家的舆论是用来判断本国和其他国家政府的行为的。因此,它的文本被教授、律师和政治家们反复细致地研究、仔细审查和辩论。总的来说,这次测试很成功。一些小的解释问题被发现,主要是由于它的英语和法语文本是同样真实的事实。在同盟会的实际工作中,它对每一个后续问题都提出了原则和方法。

当然,这并不是说,它的原则总是受到尊重,或者它的规定没有能力改进。然而,盟约制度比从联盟的各种失败和最终失败的事实中所表现出来的要完整得多,计划得更周密。然而,在它开始运作之前,它就受到了如此严重的打击,以至于它永远不可能按照其创始人的意图应用该系统。

《盟约》本质上是一项完全独立的文书,中立国即使反对和平条约的其他部分也可以加入。然而,它在形式上是这些条约的一部分,当1919年4月最终确定其文本时,它只能与《宪法》同时生效凡尔赛条约1920年1月10日。同时,在美国参议院的领导共和党人当时的反对党对威尔逊和他的所有作品都怀有不可调和的敌意,他们决心回到孤立主义.虽然他们没有正式提出拒绝他们提出了一些保留意见,威尔逊肯定会拒绝。

就威尔逊而言,他确信大多数美国人都赞成《凡尔赛条约》和国际联盟,而且有充分的证据支持他的结论。32个州议会和33个州长公开表示支持联盟。然而,为了应对国会越来越多的反对意见,威尔逊进行了8000英里(12900公里)的巡回演讲,以寻求公众的支持,试图迫使国会跟随他的脚步。总统在美国大陆进行了37次巡回演讲人数这对威尔逊的健康造成了永久性的损害,实际上使他无法为国联而战。1919年9月底,威尔逊已经精疲力竭,不得不取消了剩余的预定演讲活动。

1919年11月,美国参议院。亨利·卡伯特小屋他向参议院提出了一系列对条约的保留意见,这些保留意见实际上限制了美国加入国联。11月18日,威尔逊写信给美国参议员。内布拉斯加州的吉尔伯特·希区柯克,敦促忠诚的民主党人投票反对洛奇的保留地。第二天,忠诚的民主党人加入了那些不可调和地反对该条约的人,以洛奇的保留意见阻止该条约的批准。然而,在下一次表决中,关于毫无保留的批准问题,大多数参议员改变了立场。不可调和派再次投票反对该条约,但这一次他们与洛奇等人一起反对美国无条件的承诺。赞成该条约的人数没有达到议会要求的三分之二多数美国宪法这样的决定。在1920年3月的投票中,参议院再次否决了批准,美国加入的希望消失了,正如事实证明的那样,永远消失了。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一事件对同盟会的未来的影响是决定性的,因为它排除了一切可能集体《盟约》所载的保障。没有完全经济的确定性抵制人们满怀信心地期待,哪一个会成功足够了使最具侵略性的政府也倾向于通过谈判而不是武力攻击来解决争端。该系统的其他组成部分仍然可以发挥作用,事实上也确实发挥了作用,尽管其效力不如美国充分参与。知道世界上最大的经济强国将不采取制裁措施,使《盟约》的这一部分丧失了对侵略者的主要威胁,并因此破坏了其他成员对它的信心。然而,国联与和平条约的结构紧密相连,有希望参议院的决定有一天会被推翻。许多国家的舆论会强烈反对任何放弃国联的建议。所以,在尽管由于美国缺席,国联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在批准后立即举行凡尔赛条约.就这样,联盟开始了一种非常活跃的存在,如果不是总是非常成功的话,这种存在实际上随着战争的爆发而结束二战期间1939年,虽然是正式的灭亡直到1946年4月才开始。

国际联盟的结构

共青团迅速成为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组织。大会和理事会根据《盟约》的直接条款或自行行动,决定国联其他主要机关和机构的性质、成员和权限,指导它们的工作,并提供它们的预算。大会由每个成员国的一到三名代表组成,许多国家还派出了大量的代办人员和专家。《盟约》的制定者曾期望大会可能每三年或四年举行一次会议,但在1920年的第一届会议上,大会决定每年9月举行会议。每届会议都以一般性讨论过去一年完成的工作或明年计划的工作开始。这次讨论经常涉及到演讲者认为应该由联盟成员而不是联盟之外的人来处理的问题。然后通常会有两到三周的委员会会议。由于每个委员会都有代表团的代表,而且这些小组的会议是公开举行的,委员会达成的结论通常不需要几次正式发言就能得到通过全体组装。大会的决定需要投票的人一致通过。因此,从理论上讲,任何成员国都可以否决任何决定。在实践中,这样的应急非常罕见。那些不同意多数人提议的人,在委员会中投反对票,并将自己的观点记录在案,在大会上弃权,这已成为一种习惯。

除了它通常不讨论安理会正在处理的政治问题外,大会的辩论涵盖了国际联盟活动的每一部分。一些事项,例如接纳新成员或修订过时条约,是专门留给大会的,从一开始,大会就坚持成为预算方面的唯一权威。它表现出极大的热情裁军在这个问题上,那些能够有效地发出自己声音的小国对列强和安理会的政策感到不满。

人们普遍认为,大会是众多大会中最成功的,也是最新颖的创新联盟的成员。它最初的章程性质是一个世界性的会议,讨论的不是某些特殊问题,而是世界的任何和所有问题国际关系.它在精神上更有独创性,因为它给了平等的权利所有国家,无论大小,都有机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刻意遵循议会的公开和直接的方法,而不是外交会议的繁文缛节。

安理会最初的打算是由五个大国组成——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和日本——作为常任理事国,以及其他四个由大会选出的有限任期的国家。人们预计德国苏联有一天可能成为常任理事国,而非常任理事国可能相应增加。然而,美国的席位从未被占据,而当选成员的数量在1922年增加到6个,1926年增加到9个,因此,大国占多数的预期从未实现。

第一年之后,理事会几乎每月开会一次,每年举行三到四次常会,但直到1923年才正式决定在每年的3月、6月、9月和12月的固定日期开会。必要时还举行特别会议。在早期,其成员通常由退出活跃政治的资深政治家代表,例如阿瑟·贝尔福莱昂资产阶级,或由专业外交官。1923年,欧洲成员国开始派他们的外交部长参加每次会议,这是一个很大的变化增强安理会的权威和重要性。这种惯例一直延续到国联的最后几天。

委员会的主要事务是政治。它不仅处理可能危及和平的重大争端,而且处理由和平条约引起的或由有关国家提交给它的无数小问题:边界调整问题;边境事件或对少数民族的冤屈指控引起的争端;有关持续紧张的特定地区的问题,如但泽(现在)Gdańsk)或萨尔州的领土即条约解决方案将行政或仲裁决定委托给理事会;还有来自委员会的报告,比如那些处理裁军问题的委员会授权领土。在任何可能导致决裂的争端中,有关各方的选票都不算数。除了这个例外,所有实质性的决定都需要全体一致同意,在讨论的问题中,所有有关的共青团成员在当时都享有理事会成员的权利。否决或陷入僵局的实际情况很少,但毫无疑问,安理会因此倾向于妥协或拖延,而不是作出明确的决定。

在组织秘书处时,第一位是埃里克·詹姆斯·德拉蒙德爵士秘书长(1919-33)开创了一条全新的道路。他和他的法国和美国副手建立了一个严格的国际机构,在这个机构中,所有官员从一开始就被理解为独立于自己的国家当局行事。如果这一理想并不总是得到实现,那么可以说,它指导着整个秘书处的态度,而后者很少(如果有的话)因国家理由而受到偏袒的指责。至于它效率,秘书处早就达到并保持了高水平。尽管有相反的预测,来自许多不同国家的官员能够热情和热诚地一起工作,秘书处对其集体精神感到自豪,任何国家服务机构都可以如此。但是,它的工作,以及整个国联的工作,始终受到贫穷的阻碍。在每一次大会上,共青团成员,特别是最富有的共青团成员,都竭力把共青团的开支削减到最低限度。联盟的平均年度预算国际劳工组织美国和永久法院加起来不到5,500,000美元。这不仅包括运营成本,还包括资本支出,包括1937年完工的万国宫(Palais des Nations)。尽管如此,联盟的反对者还是建立了传说那是一个昂贵而奢侈的机构。

大会、理事会和秘书处是联合国广泛结构的中心机构辅助机构。这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律或政治性质的,其设立目的是协助国联履行防止紧张局势和解决争端的职责;还有那些具有社会或经济性质的人,他们的意见往往与政治争端有关,但他们的主要功能是组织和增强社会和经济事务中的国际合作。

第一类的主要机关是常设国际法院;的常驻任务委员会;少数民族委员会;以及与军事和裁军问题有关的委员会。其中,法院和授权委员会由一般共识高效率的机构,为国联与和平提供了宝贵的服务。少数民族和有关国家政府以完全相反的理由严厉批评了少数民族委员会,实际上也批评了安理会关于保护少数民族的所有工作。事实上,纠正了不少不公正现象,但安理会在这一领域的责任与其权力完全不成比例。

在第二类中,最重要的机构除了行政上属于国联的一部分但在其他方面具有自治权的国际劳工组织之外,还有经济及金融组织、交通和过境组织、卫生组织和国际卫生组织知识合作组织。除此之外,还必须加上那些处理更严格的人道主义事务的问题:限制国际毒品贸易、保护妇女、儿童福利,废除奴隶制以及难民问题。其中一些组织本身就很复杂,组成定期会议,常设委员会和许多专门的小组委员会。这些机构进行了大量的工作,无论是以一般协定和条约的形式,还是以向特定国家或区域提供咨询和援助的形式,或以协商和交流思想和方法的形式。

这项工作为同盟会的政治活动构成了一个连续的、往往是不明显的背景。虽然经常受到政治现实的阻挠,但总的来说,它对人类福利作出了巨大贡献。这是无偿的;这些组织的成员通常是各自领域的杰出专家,除了开支外,他们什么也收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