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的合法性

根据洛克,在假设自然状态"在人类社会创建之前,人们"彼此平等地生活,没有从属关系或从属关系"他们完全自由地行动和处置他们的财产,在他们认为合适的范围内自然法则.从这些和其他前提洛克得出结论,政治社会,也就是。政府,就目前而言合法的,表示社会契约在那些“同意做一个”的人当中社区或政府多数有一个正确的采取行动,完成剩下的事情。”这两个观点同意的统治和多数人统治成为后来的所有理论的中心民主.对洛克来说,它们是密不可分的"如果多数人的同意不能原因,作为整体的行为而接受,并总结每一个个体;只有每个人的同意才能使任何事情成为整体的行为,但这样的同意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没有一个政府是合法的,除非它得到了被统治者的同意,而这种同意只有通过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才能得到。

鉴于这些结论,有些令人惊讶的是,洛克对不同形式的政府(他称之为“联邦”)的描述并没有明确规定民主是唯一合法的制度。写于1680年代的英国,那是英联邦结束后的一代人君主政体(1660),洛克更谨慎比这个。不过,仔细阅读相关段落第二篇论文表明洛克仍然忠于他的基本原则,即政府的唯一合法形式是建立在被统治者同意的基础上。

洛克区别政府的各种形式取决于人民选择把制定法律的权力放在哪里。他的分类是传统的:如果人民保留自己的立法权,以及任命执法者的权力,那么“政府的形式是完美的民主。”如果他们把权力“交到少数精选出来的人的手中,以及他们的继承人或继承者手中,……那就是寡头政治;或者交到一个人手中,那就是君主制。”尽管如此,他的分析对非民主政府形式的颠覆性要比它看上去的要大得多。对于任何形式的政府,最终的来源主权权力属于人民,所有合法的政府都必须建立在人民的同意之上。因此,如果一个政府滥用信任,侵犯人民的基本权利,特别是财产权,人民就有权反抗,用另一个他们愿意同意其法律的政府取代这个政府。谁来判断政府是否滥用了信任?洛克再一次明确地说,人们自己会做出判断。虽然他没有使用这个术语,洛克因此毫不含糊地肯定了权利革命反对专制政府。

不到一个世纪后,洛克的观点在《圣经》的名言中得到了回响美国独立宣言

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是平等的赋予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们才在人民中间建立政府,其正当的权力是经被统治者同意而产生的,每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造成破坏时,人民就有权改变或废除它,并建立新的政府,其基础所依据的原则和组织权力的方式,应使人民觉得最可能实现他们的安全和幸福。

基本问题的答案

尽管洛克的思想在他的时代是激进的,甚至可以说是革命性的,但他对问题1到3的回答还需要进一步的阐述,甚至是一些变更随着民主理论和实践的不断发展。

关于问题1 -建立民主政府的适当组织是什么?尽管洛克的结论具有概括性,但他显然希望这些结论适用于整个英国,大概也适用于其他民族国家。与他那个时代的政治哲学家仍然流行的观点不同,洛克和平等派一样,认为民主不需要一个小的政治单位,比如一个城邦,其中的所有成员dē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可以直接参与政府事务。洛克再次站在民主思想发展的前沿。

关于问题2 -谁应该构成dē金属氧化物半导体洛克和几乎所有对这个问题发表过意见的人一样,认为孩子不应该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尽管他坚持认为父母在道德上有义务尊重孩子作为人的权利。几乎没有实质性的在辩论中,洛克采取了传统的观点,认为妇女应该被排除在社会之外dē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尽管他坚持他们保留所有其他基本权利。一个多世纪后,人们才普遍理解“人民的同意”包括妇女的同意。

不像美国的男人雅典或者是小的雄性贵族威尼斯显然,英国人不能直接通过议会进行管理。在这种情况下,问题3的答案是什么政治制度是治理国家所必需的?-必须包括使用人民选出的代表。然而,虽然看起来很明显,洛克的政府同意要求表示,他几乎没有就可能采取的形式提供任何指导。这也许是因为他和同时代的读者一样,认为民主和多数决定原则是最好的实现在英格兰通过以成年男性为基础的议会选举特许经营

孟德斯鸠

法国政治理论家孟德斯鸠通过他的杰作法律的精神(1748),强烈影响了同时代的卢梭(见下文卢梭)和许多美国人开国元勋,包括约翰·亚当斯杰斐逊和麦迪逊。拒绝亚里士多德的在分类方面,孟德斯鸠区分了三种理想的政府类型:君主政体,“在这种政体中,一个人由固定和确立的法律统治”;专制主义,“一个人以自己的意志和反复无常来指导一切”;共和政府(或人民政府)可以分为两种类型,这取决于“主体,或者只是一部分人,拥有最高权力”,前者是民主政府,后者是民主政府贵族

孟德斯鸠认为,无论是民主政府还是贵族政府,共和政府存在的一个必要条件是,拥有最高权力的人民必须具备“公共美德"意思是他们被实现公共利益的愿望所激励。尽管公共美德在君主政体中可能不是必需的,但肯定是必要的缺席在专制政体中,它一定程度上存在于贵族共和国中,在很大程度上存在于民主共和国中。孟德斯鸠断言,如果没有强大的公共美德,一个民主国家将无法实现民主共和国很可能被各种“派系”之间的冲突所摧毁,每个派系都以牺牲更广泛的公共利益为代价来追求自己的狭隘利益。

休谟

这位苏格兰哲学家和历史学家也强烈强调了派系的破坏力大卫休谟,他的影响麦迪逊可能比孟德斯鸠的理论更伟大。因为麦迪逊似乎是从休谟那里获得了一种观点派系这就转变了更大的政治联盟的可取性问题。那些比城邦还大的城市。休谟和麦迪逊认为,为了减少派系主义的潜在破坏,实际上越大越好,因为在更大的协会中,每个代表都必须照顾更大的人多样性的利益。麦迪逊也有可能受到休谟的影响。联邦10他拒绝了这个说法民主对于基于代表制的政府类型,我更愿意称之为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