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即表达

“艺术是模仿(再现)”的观点不仅受到了挑战,而且一直受到了挑战垂死的至少在19世纪以来的一些艺术中是这样的。它随后被艺术是表达的理论所取代。艺术不是反映外部世界的状态,而是反映艺术家的内心状态。至少看起来是这样隐式的的核心意义表达式:外层表现一种内在的状态。艺术作为一种外在存在的表现(诚然是“通过气质看到的”)已经被艺术作为人类内心生活的表达所取代。

但是这些条款表达而且表达式模棱两可的不要总是表示同一事物。像许多其他术语一样,表达受制于过程-产品歧义:同一个词用于过程和由该过程产生的产品。“音乐“表达情感”可能意味着作曲家在创作音乐时表达了人类的情感,或者当人们听到音乐时,音乐表达了人类的情感(在某种程度上尚待定义)。基于第一种感觉的是关于艺术创作的理论。建立在后者之上的是关于艺术内容和艺术创作完成的理论。

艺术创作中的表达

艺术作品的创作是媒介元素的新组合(音乐的音调,音乐的文字)文学在画布上作画,等等)。这些元素之前就存在,但不是以同一种组合;创造是对这些已经存在的物质的重新形成。除了艺术之外,物质的先存也适用于创造:在创造中科学理论或者是制造了一个扰动。它甚至适用于大多数的创造神学理论,除了一些版本的基督教神学在这种理论中,创造是虚无的——也就是说,没有预先存在的物质。

创作发生在各种艺术媒介中是显而易见的真理.但是,一旦承认了这一点,关于表现就什么也没有说,表现主义者就会说,前面关于创作的陈述太温和了,不足以涵盖关于艺术创作过程的需要说的话。表现主义者想说,创造的过程是(或也是)一个表达的过程,为了表达,除了艺术家创造一些东西外,还有更多的东西是必要的。在这个阶段我们必须非常小心:有人说艺术创作是(或涉及)自我表达;另一些人说,它是感觉的表达,尽管不一定是一个人自己的感觉(或者可能是这个感觉和其他东西,比如一个人的感觉)文化或一个国家或全人类);另一些人说,它不一定局限于感觉,而是可以表达想法或思想,因为它们显然是论文.而表现主义独特的艺术创作观则是其产物浪漫主义运动,据此表达感情构成艺术的创造,就像哲学和其他学科都是思想的表达。无论如何,在历史上具有重要意义和发展的是把艺术理论作为感情的表达(这里应包括情感和态度):艺术是与感情生活特别相关的。

当人们说他们在表达感情时,他们具体在做什么?在非常普通的意义上,表达是“放手”或“释放压力”:个人可以通过扔东西、咒骂或殴打激怒他们的人来表达他们的愤怒。但是,正如许多作家所指出的那样,这种“表达”与艺术关系不大;作为美国哲学家约翰·杜威说,它更多的是一种“溢出”或“喷涌”而不是表达。至少在艺术中,表达需要一种媒介,一种媒介顽固的艺术家必须屈从于他们的意志。在扔东西来表达愤怒时,没有媒介——或者,如果一个人的身体被称为媒介,那么它是一个人不需要研究的东西,以达到那个目的。区分“自然释放”和“表情”仍然是必要的。如果诗歌字面上是“强烈感情的自然流露”,那么威廉。华兹华斯据说,它主要包括眼泪和语无伦次的胡言乱语。如果艺术创作可以说是一种表达的过程,是一种不同于自然释放或更具体的东西放电一定是故意的。

关于艺术中情感表达的一种观点是,在情感表达之前,艺术家会有一种不安或兴奋,这种不安或兴奋来自于一种模糊的原因,艺术家对此不确定,因此感到焦虑。然后,艺术家继续用文字、颜料、石头或类似的东西来表达感觉和想法,澄清它们,实现紧张的释放。这一理论的要点似乎是,艺术家们在为自己“想法”的含糊不清感到不安后,现在感到宽慰,因为他们已经“表达了他们想表达的东西”。这现象这确实是一个熟悉的问题(因为每个人在完成一项工作时都感到轻松),但它的相关性仍然需要检验。重要的是表达出来的情感,还是表达出来后的宽慰?如果这里关心的是艺术治疗或者做艺术来提供启示对于精神病学家来说,后者才是最重要的,但艺术品的评论家或消费者肯定不会关心艺术家传记中的这些细节。这是对所有将表达作为过程的解释的反对:如果说艺术家经历了任何表达过程或经历了任何过程,无论它的起源,怎么能让艺术作品有任何光明呢?如果艺术家在结束时得到解脱,那就更好了,但这一事实在美学上是无关紧要的,就像艺术家在结束时自杀了,或者去喝酒了,或者在结束后立即创作了另一部作品一样。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假设艺术家们确实通过创作来缓解他们压抑的精神状态,这与他们在纸上或画布上写的确切的文字、分数或笔触有什么联系?感觉是一回事,语言和视觉形状和音调是另一回事;正是后者构成艺术媒介,艺术作品在媒介中被创造出来。毫无疑问,在艺术家的情感和艺术家在诗中所写的文字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但是创作的表达理论只谈论艺术家的情感,而创作发生在艺术媒介本身之内,只谈论前者并不能说明任何关于艺术作品的事情——也就是说,除了艺术家的精神科医生或传记作者之外,其他任何人都会感兴趣的事情。通过什么发作就一个人对作品的洞察力而言,艺术家传递的情感不再重要,就像知道某个工程师在某座桥开始施工的前一天晚上和朋友吵了一架一样。要谈论艺术作品的启示性,就必须停止谈论艺术家的情感,而谈论特定艺术媒介中文字、音调等物品的起源。

表现主义者确实把和带出来了强调一个重要的区别:艺术和工艺过程之间的区别。根据建筑师的蓝图建造一座桥,或者建造一堵砖墙,或者把一张桌子组装起来,就像工匠已经做的成千上万张桌子一样,这些活动都是一种工艺,而不是艺术。工匠在工艺开始时就确切地知道需要什么样的最终产品:例如,由特定材料制成的特定尺寸的椅子。一个好的(高效的)工匠从一开始就知道做这项工作需要多少材料,需要什么工具等等。但是有创造力的艺术家不能以这种方式工作:“艺术家不知道他们要表达什么,直到他们表达了它”是表现主义的口号。他们无法预先陈述一件完成的艺术作品将会是什么样子:诗人无法说出完成的诗歌将由哪些词构成,或者这个词用了多少次会发生什么,或者词语的顺序是什么,这些只有在诗歌创作之后才能知道,在那之前,诗人不能说。诗人也不能按照这样的计划开始工作:“我要写一首包含这个词的诗563次,这个词玫瑰47次,”以此类推。艺术与工艺的区别在于,艺术家不像手艺人,“一开始就不知道结局是什么。”

这种区别似乎很有道理,但它是否支持表现主义的观点就更值得怀疑了,因为不管对表现理论采取什么态度,它都可以成立。被描述为艺术而不是工艺的开放式过程是各种创造的特征:数学的假设科学理论和艺术。创造与其他一切事物的区别在于,它导致各种元素的新的组合,而这种组合将是什么事先是不知道的。因此,一个人可以说创造一个作品雕塑或者创造一种新的理论,但很少是创造一座桥(除非建造者同时也是设计这座桥的建筑师,那么“创造”一词适用于建造这座桥的想法的起源,而不是它的执行)。那么,这就是创造的一个特征;不清楚它是否是表达的一个特征(无论它是什么)完成在表达的时候,并不是在创造的时候就已经完成了)。是否有必要谈论表达,而不是创造,来区分艺术和工艺?

对于所有艺术家的创作过程,甚至对于伟大的艺术家,似乎都没有一个真正的概括。有些人遵循他们的“直觉”,让他们的艺术作品“随着精神的运动”而发展,在这个过程中相对被动(也就是说,有意识的头脑是被动的,而思想是被动的无意识的接管)。其他人则有意识地积极主动,事先非常清楚自己想要什么,并确切地知道如何去做(例如,19世纪的美国作家埃德加·爱伦·坡在他的文章《作曲的哲学》中)。一些艺术家经历了创作的漫长痛苦(19世纪德国作曲家约翰内斯·勃拉姆斯他哭着呻吟着创作出了他的一部交响曲),而对其他人来说,这似乎相对容易些(莫扎特他可以在一个晚上为第二天的演出写一整首序曲)。有些艺术家只在与媒介有身体接触时进行创作(例如,作曲家必须在钢琴上创作,画家必须在媒介中“玩耍”以获得绘画的灵感),而另一些艺术家则喜欢只在脑海中创作(据说莫扎特在写乐谱之前,在脑海中想象每个音符)。似乎无法对艺术创作的过程做出真正的概括——当然也不能说艺术创作总是一个表达的过程。对于艺术作品的欣赏,当然没有这样的一致性是必要的,尽管艺术创作理论家可能非常希望这样。

接受关于艺术创作过程的结论的主要困难是:(1)艺术家之间在他们的创作过程中差异很大,无法得出既真实又有趣或有任何意义的概括;(2)在艺术中心理学而且神经学人们对创造过程的了解还不够多——它无疑是人类所有心理过程中最复杂的,甚至更简单的人类心理过程也笼罩在神秘之中。在每一个领域,假设都很普遍,但没有一个证实足以迫使人们同意其他相互矛盾的假设。比如有人说,格雷厄姆·沃拉斯在他的书中思考的艺术(1926)——在每一件艺术作品的创作中都有四个连续的阶段:准备、酝酿、灵感和细化;有人说这些阶段根本不是连续的,而是贯穿整个创作过程的,还有人提出了不同的阶段列表。有人说,艺术家从一种精神混乱的状态开始,一些文字或旋律的片段逐渐清晰起来,其余的从那里开始,逐渐朝着这个方向努力清晰而另一些人则认为艺术家从一个问题开始,在创作过程中逐渐解决,但艺术家对整个创作过程的愿景从一开始就指导着创作过程。第一种观点会使打算写一部戏剧的剧作家感到惊讶戏剧五幕关于刺杀的生活尤利乌斯•凯撒对于像这位20世纪英国艺术家这样的艺术家来说,第二种可能会是一个惊喜亨利·摩尔他说他有时会开始没有有意识的目标,只是希望用铅笔在纸上画出音调、线条和形状。再一次,关于艺术家在创作过程中无意识动机的心理学理论,早期的弗洛伊德观点是,艺术家在创作过程中实现了无意识的愿望;后来的弗洛伊德观点是,艺术家是在努力抵御超我的命令。基于20世纪瑞士心理学家的观点卡尔·荣格都拒绝选择,取而代之的是无意识的符号制造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