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水平

法律学位包括本科大多数国家都有学位。这个学生在一所大学开始学习法律大学大概18岁的时候。在法国,大学提供两年的课程,任何完成课程的人都可以参加中等教育.在这方面取得高分的候选人有资格参加licence-en-droit,考试是在第三年学习结束时进行的。成功完成第四年的学习可以获得maitrise-en-droit,从所有实际的目的来看,哪个已经成为基本的法国法律学位

相比之下,在美国,大多数法学院要求申请者必须是大学毕业生。因此,大多数美国法律专业的学生都是20岁出头,尽管也有相当多的年龄较大的学生拥有第一学位完成其他在读研究生或在获得本科学位后工作的学生。在其他国家,通往法律学习的道路可能不止一条。例如,在印度,三年制和五年制课程都有;前者适用于在其他领域拥有本科学位的人,而后者则有效地替代了本科学位指令在英语中,政治科学经济学、社会学、历史学以及法律本身。在日本、中国和其他一些国家,越来越多的大学为那些第一个学位不是法律专业的人提供实际上集中的“美国式”法律学位。

一些国家的大学法学院接受所有具有一定程度的法律预科教育的候选人。这种公开招生制度的一个缺点是考试的不通过率很高。在法学院录取前对候选人进行筛选的国家,这种情况就少一些摩擦.例如,在英国,每所大学都对其法学院的入学人数实行配额制度,并通常以学术表现为基础在候选人中进行选拔。在美国,候选人是根据学术表现和一项旨在证明其学习法律的能力的测试的结果来挑选的。在这两个美国和英国,入学要求根据不同的大学有所不同声望法学院的。

大多数国家还提供更高的法律学位。在普通法国家通常有一系列这样的学位,包括一个法律和博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在法系在一些国家,从第一学位直接获得博士学位是很正常的。一般来说,硕士学位是基于教学课程后的高级考试,尽管有时它们是通过研究或考试和论文的结合来授予的。博士学位授予论文阐述原创性研究成果和对本学科学术发表贡献的高级博士学位。在许多国家,也有专门的研究生文凭或特定学科的证书。

法律教育的趋势

近代法律教育自1960年代末以来一直在世界大部分地区发展二战期间.例如,在美国,从1961年到1980年,被认证学校录取的法律专业学生数量增加了两倍;在20世纪80年代末经历了短暂的下降之后,这一数字在21世纪初稳步增长。在英国,战前几乎没有什么重要的学术法律部门,现在有80多个这样的机构。同样的现象在欧洲大陆的许多地区也很明显。

无论上述地区的法律教育有多么惊人的增长,与整个地区正在进行的法律教育相比,都是微不足道的亚洲拉丁美洲和非洲。中国这些法学院在1960年代被关闭文化大革命这些国家在20世纪末拥有约16万名学生,而日本和印度在21世纪初每年都培养出数千名法律毕业生。在同一时期,拉丁美洲的法律教育也在发展,尽管以稍慢的速度,与大型大学,如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和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定期加入法律职业在这个地区。和非洲美国的许多法学院都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非殖民化时期建立的,目的是帮助培养新的国家法律体系。如今,这些法学院的毕业生源源不断。

法律教育的增长受到几个因素的刺激,包括越来越多的女性进入劳动力市场并追求法律教育高等教育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女性现在约占美国所有法律专业学生的一半);各种运动为文娱人权在世界范围内;许多过渡政权需要新的宪法和法律命令;在经济方面,生产在不同的公司或不同的国家法律管辖区之间分散。

这些因素除了影响法律教育的规模外,还影响了法律教育的内容。世界顶尖法学院的课程中增加的一些课程涉及新的理论或教义问题,如与性别、种族、国家结构和社会变迁有关的问题作文法学教授。其他课程的实用性要高得多,这反映出商业交易的复杂性越来越大,以及律师在商业交易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咨询关于他们。还有一些是对法律深度国际化的回应:美国法学院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接受了外国法律研究,其他地方的法学院也越来越多地采用了它们与美国联系起来的更侧重于交易的法律培训。

莱昂内尔·阿斯特·谢里丹 玛丽·安·格兰登 威廉·p·阿尔福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