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着装规范

禁止奢侈的法律

几千年来,政府一直在努力控制雇佣消费禁止奢侈的法律。第一个这样的法律罗马共和国Lex Oppia,是制定215年公元前;它规定妇女身上不能佩戴超过半盎司的黄金,她们的束腰外衣不能有不同的颜色。大多数罗马的浪费法试图控制葬礼、宴会和节日的开支;后来提比略皇帝颁布法令,禁止穿丝质衣服羞辱男人。像丝绸这样柔软的织物被认为只适合女人穿;罗马男性必须是一个强硬而严厉的人物,不穿东方进口的衣服。到303年ce然而,戴克里先的最高价格法令提到sarcinator他是一个只做丝绸衣服的专业裁缝,所以尽管提比略努力遏制,生意似乎还是扩大了。

直到14世纪,法国和英国建立了国家政府,意大利建立了城邦,禁止浪费的法律才在欧洲其他地方大量出现。1322年弗洛伦斯禁止市民在屋外穿丝绸和鲜红的衣服。1366年佩鲁贾禁止在其边界内穿着天鹅绒、丝绸和缎子。这种立法的影响可以从衣柜弗朗西斯科·马可·达蒂尼他是普拉托的商人。尽管他在阿维尼翁、西班牙和意大利都有生意,相当于现代的百万富翁,但他在1397年最漂亮的长袍是用羊毛布料制成的,唯一的奢华之处是塔夫绸衬里。法律不允许商业阶层拥有天鹅绒、锦缎、丝绸或其他丰富的面料制成的服装。

而罗马法律禁止奢侈的而西欧的法律则更具歧视性,将最昂贵的织物、皮草和珠宝限制在最昂贵的国家贵族。因此,在英格兰1337年爱德华三世规定骑士以下的人不能穿皮毛。该法律还规定,在英国只能穿英国制造的衣服。这种确保阶级区别和禁止进口商品的双重作用在反浪费法中很常见。1362年,爱德华三世颁布了另一项法令,禁止人们穿越位的衣服。商人可以穿和绅士或骑士一样的衣服,但前提是他们的财富是绅士或骑士的五倍。约曼下面不能穿丝绸,银布,锁链,珠宝纽扣(当时是用昂贵的材料或宝石制成的)。他们不穿贵族穿的短外套或束腰外衣。车夫、农夫、牧羊人、牛倌、牛倌、猪倌、奶牛场工人和农场工人只能穿着每码一先令的赤褐色布料和未染色的毯子布。因此,农业人们仅限于天然羊毛色调和赤褐色,直到20世纪,他们仍然穿着这种颜色的衣服。只有贵族才会穿金布皮草。绅士们不允许穿天鹅绒,缎子,或者锦缎,除非他们是皇室的士官。妇女不能戴金银腰带,也不能戴外国丝绸头套。

类似的法律明确规定了面料,款式和颜色由具有特定社会或经济地位的男女所穿西班牙而且法国也此外,在法国和英国,人们经常声称颁布这样的法律是为了道德或者是宗教原因。例如,1583年亨利三世法国的法令订单规范和改革服装,这是放荡和多余的,穿珍贵的衣服上的宝石和珍珠仅限于王子。允许的最丰富的面料是天鹅绒、缎子、锦缎和塔夫绸,除了丝绸衬里外,所有面料都没有任何丰富的成分。金银刺绣带被禁止。亨利三世强调,上帝之所以生气,是因为他不能从一个人的衣着上看出他的品质。1463年,英国也曾给出过类似的借口爱德华四世颁布了一项禁止奢侈的法令,理由是上帝不喜欢过分和不合理的服饰。

在17世纪,反浪费法越来越多地用于限制外国进口,而且开始与地位无关,而与贸易战有关。例如,法国试图建立自己的丝绸体系行业因此禁止意大利丝绸和英国布料然而,意大利和西班牙直到1800年还在继续颁布着装的等级限制。

其他类型的立法

俄罗斯,有关法例服装用于国家的现代化。一旦沙皇彼得我1697-98年,这位大帝从阿姆斯特丹和伦敦的船坞工作回来后,开始要求他的王子们刮胡子胡子。然后在1701年,他规定他的臣民必须穿西方服装。彼得的命令适用于男人和女人,但最初只影响教会的成员法院还有政府官员。商人和农民继续穿着传统服装直到19世纪,有时甚至是20世纪。

一个类似的通过服装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尝试是由凯末尔(穆斯塔法·凯末尔)在火鸡在1925年。通过了禁止戴菲兹的法律,并要求戴巴拿马帽。对一些土耳其人来说,穿西方服装而不是传统服装类似于异端,但Atatürk成功地改变了服装,至少在城市里。随着原教旨主义的兴起伊斯兰教20世纪后期,西方服饰风格在土耳其再次成为争议的主题。一些土耳其人要求女性必须蒙住头,男性必须留胡子。政府的回应是对那些戴头巾作为穆斯林姿态的女性处以罚款。

在其他国家,已经通过了服装立法,以确保保留当地的身份和服装面对侵犯外国文化。在伊朗例如,在20世纪70年代末的伊斯兰革命之后,鼓励西方习俗和服装的法律被强制执行传统伊斯兰服饰和行为准则的法律所取代(看到莎丽ʾ一).

在西方,最近一次政府对服装的限制发生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当时的短缺促使了服装的建立配给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