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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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阁在政治制度中,政府的顾问团体国家元首他们同时也是政府部门的领导。在立法权授予议会的地方,内阁已成为政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内阁的形式在不同的国家有明显的不同,最显著的两个例子是议会联合王国和美国.
起源
内阁制起源于英国。这个柜子是由枢密院在17世纪和18世纪早期,当这个机构变得太大,无法有效地讨论国家事务时。英国君主查理二世(1660-85年在位)和安妮(1702-14)开始定期咨询议会的主要成员有利害关系的人为了在与更笨拙的全体理事会会议之前达成决定。安妮统治时期,每周,有时甚至每天,由主要大臣组成的特别委员会的会议已经成为公认的执行枢密院的权力也在不可阻挡地衰落。后乔治一世(1714-27),他几乎不会说英语,1717年不再参加委员会的会议,该机构(即现在所知的内阁)的决策过程逐渐集中在一位首席或首席'部长.这个办公室开始出现在漫长的首席部(1721年至1742年)罗伯特·沃波尔爵士并且是由威廉·皮特爵士在本世纪后期。
通过改革法案1832年澄清内阁政府的两个基本原则:内阁成员应来自在议会中占多数的政党或政治派别下议院内阁成员集体对下议院负责他们的行为政府。从今以后,任何内阁除非得到下议院多数人的支持,否则都无法维持政权。团结在一起政党它被证明是在下议院内组织对内阁的支持的最佳方式,政党制度因此随着英国内阁政府的发展而发展起来。
现代英国内阁
在大英国如今,内阁由大约15至25名成员组成部长,由总理而后者则是由君主根据其在下议院拥有多数选票的能力任命的。虽然以前有权选择内阁,但主权现在仅限于正式的邀请议会工党的多数党组建政府。首相必须组建一个能代表和平衡本党(或联合政党)内部各派系的内阁。内阁成员必须都是国会议员,首相也是如此。内阁成员领导主要的政府部门,如内政部、外交部和内政部财政大臣(财政部)。其他部长可以不担任部长职务或担任闲职,并因其职务的价值而被纳入内阁法律顾问或者辩论技巧。内阁通过各部长领导的委员会进行大部分工作,其整体运作由秘书处协调,秘书处由职业公务员组成。内阁通常在首相的官邸举行会议唐宁街10号在伦敦.
内阁部长对各自的部门负责,但内阁作为一个整体对议会的行动负责,内阁的个人成员必须愿意并能够公开捍卫内阁的政策。内阁成员可以在秘密的内阁会议中自由地表达不同意见,但一旦做出决定,所有人都有义务支持内阁的政策,无论是在议会还是议会下议院在公众面前。失去一个信任票或者一项重要立法法案在下议院的失败可能意味着内阁下台集体其成员辞职。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个别部长才会被同僚否定,被迫独自承担政策倡议的责任;这就是关于塞缪尔·霍尔爵士1935年,他因提议绥靖法西斯意大利而辞职。尽管需要共识而内阁内部的集体行动,最终的决策权掌握在身为政党领袖的首相手中。联合国的其他成员国英联邦,特别是印度,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保持着与英国的内阁制密切相关的政府制度。
欧洲大陆
在大陆欧洲内阁,或部长会议,同样成为一个内在的一部分议会虽然与英国的体制有一些不同。现代橱柜最早出现在19世纪的欧洲宪政.君主以前曾利用他们宫廷圈子的成员来执行各种行政职能,但建立宪法统治赋予君主的大臣一种新的地位。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建立了选举产生的议会,预算事项和立法行动需要得到议会的批准。大臣们开始与君主共同承担政府事务的责任,他们的任务是在议会中为政策提案辩护。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选择大臣的权力逐渐从君主转移到选举产生的首相。
尤其是在许多欧洲国家,传统上意大利而且法国在美国,几个政党争夺权力,没有一个政党能够在议会中获得稳定的多数席位。在这些条件下,只有联盟得到几个少数党支持的内阁可以召集立法多数,从而组建政府。然而,法国和意大利的多党制产生了不稳定和分裂的联盟,很少能长期掌权。为了弥补这一点,法国建立了法兰西第五共和国下戴高乐(1958),它保留了议会制度但加强了直接选举并任命总理和内阁的总统的权力。这一改革后的体制是一个例子,说明政府正在寻求一种行政权力形式,以克服依赖议会批准的内阁经常表现出的弱点。后二战期间、西德国找到了一种不同的解决方案,以解决因议会投票反对票而引发的频繁内阁危机问题。德国《基本法》或宪法中的一项规定,授权这一德国联邦议院或议会下院,可以强制联邦总理只有在以绝对多数选举出继任者的同时,首相才能被不信任投票罢免。
橱柜美国总统
美国总统的内阁与英国式内阁完全不同。它是由总统在同意的情况下选出的执行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参议院,但成员不持有席位国会,以及他们的任期内,就像总统一样,不依赖于对全国行政措施的有利投票立法机关.内阁会议不需要根据美国宪法事实上,该法案并没有提到这样一个机构。内阁的存在和运作是习惯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内阁作为一个集体,没有法律上的存在和权力。然而,通过第四节25日修改,内阁的多数,联合行动副总统,可宣布总统无法履行职务的权力和职责,尽管如此修正案从未具体提到内阁,而是将权力授予“行政部门的主要官员或国会法律规定的其他机构的主要官员”。
美国第一任总统,乔治•华盛顿他开始了定期向部门主管集体咨询的习惯。这个词内阁首次用于国家、财政和陆军部的首脑詹姆斯·麦迪逊在1793年。渐渐地,随着行政职责的增加和各种问题的出现,国会设立了新的行政部门;到21世纪初,美国内阁由15个部门负责人或部长组成。(有关美国各届政府的内阁官员名单,看到美国总统的内阁。)
不。 | 总统 | 术语 |
---|---|---|
*死于办公室。 | ||
**辞职。 | ||
1 | 乔治•华盛顿 | 1789 - 97 |
2 | 约翰·亚当斯 | 1797 - 1801 |
3. | 托马斯·杰斐逊 | 1801 - 09 |
4 | 詹姆斯·麦迪逊 | 1809 - 17 |
5 | 詹姆斯·门罗 | 1817 - 25 |
6 | 约翰·昆西·亚当斯 | 1825 - 29 |
7 | 安德鲁。杰克逊 | 1829 - 37 |
8 | 马丁·范布伦 | 1837 - 41 |
9 | 威廉·亨利·哈里森 | 1841 * |
10 | 约翰·泰勒 | 1841 - 45 |
11 | 詹姆斯·k·波尔克 | 1845 - 49 |
12 | 扎伽利。泰勒 | 1849 - 50 * |
13 | 米勒德·菲尔莫尔 | 1850 - 53年 |
14 | 富兰克林。皮尔斯 | 1853 - 57 |
15 | 詹姆斯·布坎南 | 1857 - 61 |
16 | 亚伯拉罕。林肯 | 1861 - 65 * |
17 | 安德鲁。约翰逊 | 1865 - 69 |
18 | 尤利西斯·格兰特 | 1869 - 77 |
19 | 卢瑟福·b·海斯 | 1877 - 81 |
20. | 詹姆斯·a·加菲尔德 | 1881 * |
21 | 切斯特·阿瑟 | 1881 - 85 |
22 | 格罗弗·克利夫兰 | 1885 - 89 |
23 | 本杰明哈里森 | 1889 - 93 |
24 | 格罗弗·克利夫兰 | 1893 - 97 |
25 | 威廉·麦金利 | 1897 - 1901 * |
26 | 西奥多。罗斯福 | 1901 - 09 |
27 | 威廉·霍华德·塔夫脱 | 1909 - 13 |
28 | 伍德罗·威尔逊 | 1913 - 21 |
29 | 沃伦·g·哈丁 | 1921 - 23 * |
30. | 卡尔文·柯立芝 | 1923 - 29 |
31 | 赫伯特•胡佛(Herbert Hoover) | 1929 - 33 |
32 | 富兰克林·罗斯福 | 1933 - 45 * |
33 | 哈里·s·杜鲁门 | 1945 - 53年 |
34 | 德怀特·d·艾森豪威尔 | 1953 - 61 |
35 | 约翰·肯尼迪 | 1961 - 63 * |
36 | 林登·约翰逊 | 1963 - 69 |
37 | 理查德·尼克松 | 1969 - 74 * * |
38 | 杰拉尔德·福特 | 1974 - 77 |
39 | 吉米•卡特 | 1977 - 81 |
40 | 罗纳德·w·里根 | 1981 - 89 |
41 | 乔治。布什 | 1989 - 93 |
42 | 比尔。克林顿 | 1993 - 2001 |
43 | 乔治·w·布什 | 2001 - 09 |
44 | 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 | 2009 - 17 |
45 | 唐纳德·特朗普 | 2017 - |
华盛顿经常召开内阁会议的习惯开始了一项传统,每一任总统都遵循这一传统。但重要的是要记住,内阁的存在只是为了帮助履行国家行政长官的职能。总统实际上可以自由使用或不使用它。因此,历届总统在内阁的使用上差异很大。通常,内阁的所有成员都来自同一个政党。出席出席美国内阁会议的官员并不仅限于内阁级别的部门负责人。内阁任命是在执政期间进行的,但总统可以随意解雇任何成员,而不需要参议院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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