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和社会

宪法框架

新西兰议会的形式吗政府基于英国的模式。立法权由一院制众议院(议会)选举的成员为3年。的政党联盟命令一个多数席位的政党政府形式。一般来说,执政党的领袖成为了总理与部长,负责政府的不同方面,形成了一个内阁。内阁是中央机关的行政权力。在众议院大多数立法发起由内阁决策的基础上;议会必须通过多数票才能成为法律。的内阁然而,广泛的监管权力,只有有限的议会审议。因为内阁部长坐在众议院和聚会纪律通常强烈、立法和行政当局有效融合。

英国君主是正式的国家元首,由女王任命的总督表示(在新西兰政府的建议),任期5年。总督的权力有限,办公室保留一些残余力量保护宪法和采取行动的情况宪法危机。例如,总督可以在某些情况下解散议会。

新西兰政府的结构相对简单,但国家的宪法规定更为复杂。像这样的英国,新西兰宪法法律和惯例的混合物。两个冲突,会议往往会占上风。的宪法法案1986年的简化,通过巩固和扩大宪法立法可以追溯到1852年。

政府的业务是由大约30个部门不同的规模和重要性。大多数部门对应于一个部长级的投资组合,部门主管负责管理各自的部长的部门。招聘,促进公务员公共服务委员会的控制下,这是独立于党派政治。部门及其官员首脑与改变政府不改变,从而确保了连续性的管理。

检查可能的行政不公,一个议会专员调查办公室(监察专员)成立于1962年;办公室的范围管辖范围内在1968年和1975年扩大。此外,1982年官方信息法案允许公众访问,与特定的例外,政府文件。

内也有一定数量的non-civil-service任命的政府。他们在政府填补职位空缺公司——商业企业的政府是唯一或主要股东,如新西兰航空(政府资助机构广播)和Kiwibank(提供商业银行和金融服务)——在一个宿主的身体管理或咨询功能。政治立场,以及专业知识和经验,常常为这些机构任命决定。

当地政府

当地政府机构由民选议会的区域和城市各级专家和在一起社区董事会。这些实体法律赋予的权力有限。市议会的责任包括提供社区服务和地方基础设施和资源的管理和地方环境。地区委员会开展更大的环境和基础设施功能需要协调(如水质、防洪、民防,运输规划)。社区委员会作为联络人们之间的社区和当地政府。它们由当选成员;也是常见的,虽然不是必须的,一个小数量的其他成员的任命。选举每三年为当地政府机构是有争议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委员会和董事会都由中央政府统一放到更大的政府。主要融合了几个城市的议会奥克兰2010年地区。城市和地区议会授权在本辖区内对业务和财产所有者征税,讨论并通过计划和管理大范围的设施和服务。在的情况下奥克兰、新实体创建了市议会管理控制的主要基础设施建设和设施。

正义

新西兰来源于普通法英国某些法规由英国议会通过了在1947年之前。新西兰法律通常遵循先例的英国法律。然而,新西兰法院采取了更加独立的立场,现在扮演了一个重要的宪法,对公众和政治作用行政法。此外,一些社区成员的法律挑战了传统教义,未来议会不受当前议会通过的法律,声称某些普通法权利可能覆盖的议会。

法律管理的正义通过其法庭。最高法院在2003年建立了立法(听证会开始于2004年),取代英国枢密院。最高法院有以下层次结构法院处理民事和刑事案件,包括提升order-District法院、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也有环境和就业法庭Māori土地法庭和Māori上诉法院和法庭,其中Waitangi法庭地址Māori声称的违反由政府Waitangi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