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的管理美国

在美国,主要的社会援助和个人社会服务项目由县和州管理,并得到联邦政府的大量支持。许多项目被委托给地方政府,志愿组织通过提供服务的合同得到公共机构的大量补贴。卫生与公众服务部是联邦政府的主要部门机构在美国,每个州都有相应的机构。此外,还有一个小但受欢迎和日益增长的私人市场与志愿部门重叠的收费社会服务。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联邦政府对个人社会服务的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保障修正案1962年的一场战争角色康复个案工作,虽然国家也可以包括家庭护理和寄养。然而,在1967年至1977年期间,收入维持服务(对有受抚养子女的家庭的援助除外)在社会保障局下重新组织,个人社会服务的主要责任被移交给人类发展办公室。1974年宪法修正案社会保障法(标题XX)大大扩大了享受社会服务的资格范围,优先考虑预防性服务工作并积极努力改善生活品质而不是对传统的关注贫困减轻。生活环境调查,或咨询然而,日托等面向社区的服务项目却让位于美国条款心理健康中心,营养项目。虐待儿童、酗酒和吸毒等问题日益突出。

私营部门雇主赞助的福利项目和连接公共、志愿和私人机构的服务购买计划有了显著增长,同时有偿志愿者的使用也在增加。促进以营利为目的的创业服务和权力下放从联邦到州机构的资金和政策管理的目的是进一步多样化混合经济美国个人社会服务的典型福利。

在美国和加拿大特殊的治疗已经制定了预防和治疗的方案虐待儿童但学前教育和教育的优先度较低家庭支持旨在鼓励更好的养育子女和儿童发展.1972年设立的美国虐待儿童协调项目是基于一种跨部门的方法,涉及市政和准公共机构,其中一个机构提供该机构的工作人员。美国儿童保护法律该法极为复杂,因为它有联邦和州的双重组成部分,尽管儿童的最大利益通常是最重要的,但人们认为很难将儿童的最大利益与父母的利益分开来考虑。

1970年和1972年的精神卫生保健立法加强了对社区在贫困地区建立了精神健康中心,但直到1980年《精神卫生系统法案》的颁布,联邦政府开始优先资助那些经济或种族上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如慢性病患者,弱智者和老年人。有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无家可归在从精神病院出院的流动性较大的患者中,如果他们要恢复独立生活,就需要更高的收入和更多的社会支持。

美国老年公民的社会服务构成典型的福利混合经济。修订1965年通过的《美国老年人法案》建立了一个由600多个老龄问题区域机构组成的网络,这些机构是区域范围内的规划和协调机构。本地赞助老年人中心提供团体餐和咨询家政、信息、推荐、交通、教育、法律和娱乐服务。还有一个强大的志愿者部门和一个迅速扩大的私人市场。在医疗补助和医疗保险制度下,为虚弱的老年人提供的条款不包括长期的社会护理,最贫穷的群体依赖于此社会保险以及必要的社会援助金融.许多非营利性和营利性机构已经制定了养老院和其他特殊住房计划,这些计划与各种反向股权抵押期权挂钩。几乎四分之三的州都有政策旨在减少成本为低收入的老年房主提供独立生活的机会。

服务的管理联合王国和澳大利亚

在联合王国,由于1970 - 1971年的Seebohm改革,个人社会服务的资金和组织高度集中在地方权威的水平。在每个地方当局有一个单一的社会服务部门为所有类别的客户和福利所需要的。然而,在苏格兰缓刑服务是分开的。个人社会服务由集水面积办事处,尽管一些地方当局将这一责任委托给为社区服务的小“补丁”团队。地方政府大约一半的资金来自中央政府;然而,在严格的现金限制范围内,地方当局对组织和部署个人社会服务行使广泛的自由裁量权。社会工作培训是中央规定的,专业社会工作只有一个(一般)资格。

虽然收入维持在1948年被移交给了中央政府,但地方政府的社会工作者继续在资金短缺时向有孩子的家庭提供小额现金补助可能会导致家庭破裂。在英国分离收入维持和社会工作服务是一项总体政策的一部分,旨在结束公共援助和社会工作之间的历史上被污名化的联系,特别是穷人之间的更普遍的联系救援还有社会福利。人们还希望社会工作和其他个人社会服务将摆脱其低下的地位,并在社会所有部门中得到更多人的接受。这哲学1968年的《西博姆报告》采纳了这一方案,并反映在《地方政府和社会服务法》(1970年)中,但建立一个旨在预防问题的真正普遍服务网络所需的资源尚未到位。

英国儿童保育法于零碎的时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尽管如此,它明确规定地方当局有义务保护处于危险中的儿童,并在他们的福利受到威胁时接受照顾,因为他们的父母被认为无法提供令人满意的照顾。在某些情况下,地方当局可以在儿童年满18岁之前享有完全的父母权利。对强制住院的规定另行规定少年法庭诉讼程序,当儿童因各种明确的理由或通过婚姻“需要照顾和控制”时,离婚、分居、监护或刑事诉讼。照顾令亦可根据1969年颁布的《儿童和青少年法案》修改罪犯正义1982年的一项法案,当儿童或年轻人被判有罪时,如果由成年人犯下罪行,将受到监禁的惩罚。观察和评估中心和安全的社区家庭与教育设施前提由卫生和社会保障部管理。

对于将孩子寄养在养父母那里有严格的规定,包括对潜在家庭进行彻底调查,经常检查,并保存案件记录。在英国法律中,采用是将孩子从一个家庭完全地、不可挽回地转移到另一个家庭。收养命令由地方法院、县法院或高等法院下达,收养程序只能由注册的、非营利的收养机构(包括地方当局)发起。

尽管英国法律对保护儿童做了广泛的规定,个人社会服务机构在儿童和家庭工作的基础上有着良好的传统合作尽可能建立伙伴关系。这一传统包括避免诉诸法律干预或寄宿照料,除非这样做符合有关儿童的最大利益。

至于精神病患者和智障人士,则1959年的《英国精神健康法案》预见到自愿治疗和自愿住院的趋势,1982年的立法出台了更严格的规定标准为患者权益的保障。自1983年以来,精神病患者入院和出院的某些程序属于一个新的类别,即经过专门训练的社会工作者。在强制拘留的情况下,病人有了加强正确的向精神健康覆核审裁处提出上诉,并就某些类别的出院病人的监护事宜订有特别条文。对精神病患者、残疾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社区护理仍存在严重不足,但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各种联合资助计划已帮助减少了机构护理的人数。

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的服务约占英国地方政府个人社会服务的一半支出,主要原因是体弱长者的数目持续增加,而照顾长者的费用亦很高少数民族他们住在住宅里。为提高住家支助的质量已作出了广泛的努力,但亲属承担着主要负担家庭护理.由法定机构、自愿机构和私人机构赞助的老年人特别住房计划,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雇佣有偿志愿者看望老年人,帮助他们完成一系列日常任务。然而,老年独立的最好保证也许是一笔足够的收入社会保障

正式的自愿的虽然该部门严重依赖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直接和间接财政支助,但它对照顾所有主要需求群体作出了重要贡献。在志愿部门中,教会一直在提供社区和住宿护理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由于法定资金远远落后于需求,私人市场,特别是关于老年人的服务,已经开始扩大。

澳大利亚州政府和地方当局,加上一些联邦资金,对个人社会服务负有主要责任。每个州都有一个福利部门,通常由以前的儿童和公共救济部门合并而成,提供一系列的个案工作和社区服务。一些市政当局还在提供福利服务结合与他们的公共卫生、教育、住房等法律援助服务。此外,这里还有一个悠久的传统,即由法定机构提供补贴的志愿工作,有时以一美元对一美元的形式提供补贴。一些以宗教为基础的慈善机构,比如劳伦斯兄弟会和圣文森特·德保罗,以及救世军他们是为严重贫困群体工作的先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