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任务

根据《维也纳公约》的规定,外交使团的职能包括:(1)派遣国在东道国的超越社会和礼仪层面的代表;(2)在东道国保护派遣国及其国民的利益,包括他们的财产和在公司中的股份;(三)经授权与东道国谈判和签署协议;(4)以一切合法手段为派遣国政府报告和收集有关东道国的情况和发展的资料;(五)促进两国的友好关系,进一步发展两国的经济、商业、文化和科学关系。外交使团还为其国民提供公共服务,包括充当领事公证人提供选举登记,发放护照和征兵证件,将受伤或生病的国民转诊给当地医生和律师,并确保不歧视治疗因犯罪被起诉或监禁的人。

向公民和当地公众提供的服务由初级和领事人员提供,而专门attachés从事保护和许多宣传活动。的大使负责通过下属或在必要时亲自干预地方当局执行外交使团的所有任务。大多数大使现在都积极参与促进贸易和协助私营公司解决商业纠纷。使团团长、团长的配偶和副团长花很多时间招待来访的政治家和官员参加接待——在接待会上进行一些业务并收集信息——但代表也需要向东道国政府提出正式或非正式的抗议,或者解释和捍卫国家政策。然而,外交官最需要做的日常工作仍然是报告、分析和谈判。

报告通过电报、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提交,通常采用加密方式以保护信息的机密性。(现在用信件或快件的形式提交报告,并由信使放在外交邮袋里,这种情况已经不常见了。)大使的主要任务之一是预测正在发生的危机,这一任务通过从各种来源收集信息以及利用经验和专家知识来确定、分析和解释正在出现的关键问题和模式及其影响因素来完成影响.大使的职责是提供建议和警告,他应该向本国政府详细汇报他与东道国外交部长的谈话内容,不要歪曲事实总理以及其他重要官员和政界人士。

除此之外,大使还按照指示进行谈判。谈判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在妥协的基础上最终达成一致,如果最终能达成一致的话。(国际谈判的目标不一定是达成协议;而是在大使的职责范围内推进利益。)谈判的主题和最初提出建议的时间由大使所在的外交部确定。的外交部(可能有内阁参与)还指定了外交策略被使用。通常这是具体的目标和环境。例如,马歇尔计划,透过美国之后向几个西欧和南欧国家提供了经济援助二战期间这是1947年美国在欧洲追求目标时采用的战略。外交部也建立广泛战术,通常是关于初始要求、议价筹码和最低最终位置。至于其他的谈判者,无论是大使还是特使,在大多数国家都可以自由使用任何看起来最好的策略。

这些做法是相当标准的,尽管双边谈判差异很大,多边谈判更是如此。各方有共同利益需要谈判,也有分歧需要谈判。有两种基本方法:一点一点地解决问题,一开始就建立一个商定原则的框架。后者效果很好,但如果做不到,就必须采取零敲碎打的方法。

在大多数谈判中,最初的要求远远超过预期;让步都是越小越慢越好,为了早点让步表示渴望,并产生更多的让步要求。有断断续续的考验对方达成协议的决心和意愿。可能会有间接的,哄骗另一方,虚张声势以获得优势,尽管对外交官来说,重要的是不要被抓到虚张声势。在外交谈判中撒谎被认为是错误,但夸大或删减事实是允许的。包括武力威胁在内的强制性外交有风险,但比战争成本低;其他强制性压力可能包括为让步设定条件,例如重新安排债务期限。如果时间安排得当,可以提供补偿,警告和威胁,就像最后期限一样,无论是否商定,实施通过外部事件,或包含在最后通牒。

谈判根据谈判国是敌是友,是同类还是同类而有所不同不同的权力,无论他们是真心想要达成协议,还是只是为了达成协议而谈判宣传目的或避免因拒绝谈判而受到谴责,以及其目的是延长现有协议还是改变现状,也许是重新分配利益或结束敌对行动。一些最困难的谈判开辟了新的领域,就像那些创建新的合作或监管机构的谈判一样国际海床管理局,以及移交权力的协议,例如1984年的中英协议主权香港1997年恢复。

不管是什么问题,外交谈判者必须表现出可靠和信誉。他试图建立信任,让自己看起来既诚实又公平。他必须努力理解对方所关心的问题。毅力、精确、清晰、勇气、耐心和平和的脾气都是必要的,但有意的急躁或愤怒也可以作为一种策略。老练的谈判者有时间观念,知道什么时候使用威胁、警告或让步。有时第三方会谨慎地习惯促进初次接触或迫使双方达成协议。谈判者必须有说服力,灵活,顽强的在设计新的解决方案或从新的角度重新构建问题方面具有创造性,以使对方相信协议符合其利益。更小、更容易的问题首先得到解决,建立一个共识领域,然后强调这一点,以创造成功的利害关系,而更困难的问题则被推迟和淡化。通过提议和反对,诱导和施压的过程,外交家不断地谈话,归根结底,是在试错中前进。

多边谈判要求相同的技能,但更复杂。谈判过程通常是漫长而零散的,以小组形式进行附属谈判,偶尔会有冷静期。有经验的小州代表经常发挥重要作用。例如,由美国领导的结束南非在纳米比亚殖民统治的谈判得到了极大的帮助马尔蒂·阿赫蒂萨里他是一位杰出的芬兰外交官,代表联合国行事。在阿赫蒂萨里担任芬兰总统期间(1994-2000年),他还帮助实现了科索沃问题的和平解决。校长中介与伊拉克政府进行谈判,以确保西方人质在伊拉克战争期间获释波斯湾战争(1990-91)是联合国的安南他是一位来自加纳的备受尊敬的职业外交官,后来赢得了诺贝尔和平奖诺贝尔奖为了和平秘书长联合国的。决定通过全体一致,多数或共识(避免投票)。为了简单起见,就像削减关税一样,通常会做出全面的改变。

伊拉克拒绝于1990年和平结束对科威特的占领,并且未能以色列以及20世纪90年代中期巴勒斯坦人通过谈判解决争端的事件都令人悲伤地提醒人们,如果谈判失败,后果可能是血腥的。最后,战争,而不是语言,仍然是国家的最终论点。什么不能决定对话在谈判桌上,往往要在战场或国内冲突中做出决定。

外交协议

如果谈判成功,其结果将体现在一项国际文书中,其中有几种类型。最庄严的是一句条约是一种国家间的书面协议,对缔约各方具有约束力国际法而且类似的在合同中民法.条约在联合国登记,可以是双边或多边的;国际组织还与个别国家缔结条约,并相互缔结条约。

一个公约是具有立法、编纂或管制性质的多边文书。公约通常是在支持下国际实体或国家会议。联合国及其机构就许多公约进行谈判,联合国也是如此欧洲委员会.条约和公约要求批准,一种最终批准的行政行为。在民主国家,议会批准重要条约被认为是可取的。在美国,参议院必须以三分之二的票数通过。在其他地方,立法参与没有那么激烈,但自二战以来有所增加。在英国,条约摆在谈判桌上下议院批准前21天;其他国家也有类似的要求。为双边条约相互批准书;否则,它们将保存在案文中指定的地点,条约在收到规定数量的批准书时生效。

协议通常是两国,不是多边的。它们不像条约那样正式和永久,处理的是狭隘的、通常是技术性的问题。它们由政府或政府部门协商,但有时也会有非政府实体参与,比如银行会签订债务重新安排协议。美国长期使用执行协议为了保密规避批准程序。

一个协议延长,补偿,补充或取代现有的工具。它可载有有关协定适用的细节、延长强制性公约的任择安排或作为总协定附件的技术文书。它可以代替协议或交换照会,用来记录双边协议或其修改。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国际文书激增;从1945年到1965年,共有约2500个多边条约,比之前350年的总和还要多。随着世界各国越来越相互依赖,这趋势仍在继续。大多数多边协议是通过会议谈判达成的。谈判数量众多,往往旷日持久,有时会产生多卷份的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