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的特点

普通法普通承运人

英语和美语法律,常见的航空公司区别于其他载体。一个普通的承运人是那些声称自己随时准备为公众运送货物,以获得报酬或报酬的人。在英格兰不归为普通承运人的陆路货物承运人被称为私营航空公司;不属于普通承运人的海上、内河货物承运人,可以是公共承运商,即专业承运商,他们并不表示随时准备为公众服务,也不表示随时准备为主要业务或仅为一个托运人运送货物的人提供服务。在美国普通携带者之间有区别,合同运营商,以及私人航空公司。约定为特定的个人而不是一般公众运输货物的人是合同承运人;自己携带货物的人是私人承运人。普通承运人和合同承运人都从事运输作为一个企业。它们之间的基本区别是普通承运人将自己展示给公众参与运输,而合同承运人并不坚持为公众服务。一般运输和合同运输之间的确切界限并不总是很清楚。

一个人可以是普通承运人,尽管他限制了他准备携带的货物种类、运输方式或他准备携带的路线。他是一个普通的搬运工,只是在某种程度上,他把自己当作准备为公众运送货物的人。对于分类来说,他接受运输报酬和他的主要业务是运输货物是不可缺少的。辅助以仓储为目的的运输并不使其成为共同承运人。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承运人可以随时发出通知,表示他不再准备为公众运输货物,从而停止作为普通承运人的身份。

普通承运人与非普通承运人(如私人承运人或合同承运人)之间的区别涉及重大的法律后果普通法和立法。公共承运人在任何地方都受到严格的经济管制。因此,美国禁止普通承运人收取不合理的高费率或从事不公平的运输业务歧视,而合同承运人可以按其喜好收取费率,并可以对其客户实行歧视,前提是其在汽车运输和国内水运方面的歧视性费率没有低得不合理。在英国和美国,公共承运人必须为所有提出合法要求的人提供服务,但私人或合同承运人可以选择自己的客户;一种常见的载体是承担责任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灭失或者灭失,但属于某些除外原因的除外,合同承运人或者私人承运人的除外承担责任因其过失造成的损害或损失;根据承运人是公共承运人还是私人承运人的地位,免除承运人责任的合同条款可能产生不同的效果;最后,公共承运人对货物有普通法上的留置权,而其他承运人在没有合同规定的情况下可能没有留置权,或者留置权的范围可能小于公共承运人。

民法上的公共承运人

共同承运人的概念在大陆法系中没有确切的对等物。但是,如果着眼于实质而不是形式或术语,人们可能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在大陆法系中,公共承运人的概念与公共承运人的概念在功能上是等同的。公共承运人是运送货物或者旅客的专业承运人;他与私人承运人不同,私人承运人要么专门运输自己的货物,要么顺便将货物运送到其他公司。一般来说,私人运输的范围被界定得很窄,因此大多数运输业务都属于标题公共交通的:公共交通的;这确保最大限度地适用旨在保障货物运输中的公共利益的规则。公共承运人和普通法国家的普通承运人一样,受到严格的经济管制,并受到行政机构的监督和控制。当一个公共承运人同时也是一个专业的商人,通常是个人或私人公司,他就承担了所有适用的商业法规或特别立法赋予商人的责任、义务和责任。与普通承运人一样,公共承运人必须接受合法交付给他运输的货物,这或因为他必须履行向公众作出的永久要约,或因为他根据公共立法或行政法规负有运输义务。与普通承运人不同,公共承运人对无过错的货物灭失或损坏不承担责任;这种差别是表面上的,而不是实际的,因为在民法体系中,承运人被假定承担责任,除非他们能证明损失或损害的发生不是他们的过错。

运输的义务和责任

普通承运人和公共承运人有责任将合法交付给他们的货物运输。运输义务并不妨碍承运人拒绝运输他们一般不打算运输的货物。运营商可能确实会限制大宗商品他们会坚持下去。此外,在任何地方,承运人都可能拒绝运输危险货物、包装不当的货物,以及由于尺寸、法律禁止或缺乏设施而无法运输的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