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下社会主义

市场对自由至关重要企业系统;它们也随之生长和扩散。的倾向“卡车,物物交换用一种东西换另一种东西亚当•斯密的语言)被推崇为文明的原则自由放任的它教导人们,个人追求自身利益将有利于整个社会。在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不同的经济存在,不同的意识形态是占主导地位的。苏联的经济有两个环环相扣的系统:一个是工业系统,一个是农业系统;在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也遵循同样的模式,只是有所不同。在工业上,所有的设备和材料都归国家所有,生产按照中央计划进行。理论上,付给工人的报酬被认为是他们的分享经济总产出;然而,实际上,这种工资制度与资本主义工业中的工资制度非常相似,只是工资标准一般由法令规定,企业经理几乎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工人们可能会四处流动寻找工作,但没有资本主义意义上的“劳动力市场”。物资和设备由国家计划部门分配给各企业。(错误的计划产生了在企业之间运作的中介机构,但这与资本主义下高度发达的材料、零部件和设备市场完全不是一回事。)

消费另一方面,商品通过零售市场分销到苏联家庭。虽然一些社会主义理想主义者,把买卖作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资本主义,提倡应该全部废除,在一个大社区事实证明,以广义购买力的形式提供收入,并允许每个人从现有的任何商品中选择自己喜欢的东西,是最方便的。古典经济学家通常断言,零售市场体系的优势在于,它可以在没有过度监管的情况下自行运行;去购物的消费者对自己的钱负责,不需要向任何人解释他们用这些钱做了什么。苏联经济中的零售市场与资本主义经济中的零售市场不同之处在于,在这两种体系中,买方都是委托人,而在苏联模式中,卖方是代理人。零售商和制造商都是同一权威机构——中央计划的代理人。而不是把追求和哄骗顾客,卖家以一种随意的方式把物品扔进商店,顾客会去寻找他们想要的东西。

苏联农业的组织原则与制造业的组织原则完全不同。集体农场,虽然管理在一个独裁就像这样合作社其中,成员分享他们农场的收入,与每个人能挣到的“工分”有关。a的值工作Point受到农场产品价格的影响,这些价格是政治上的,而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在西方工业经济体中,农业价格的制定也涉及政治因素;一般来说,这里的问题是防止过量生产压低价格。对苏联人来说,问题恰恰相反。在那里,农业产量未能迅速增长,以跟上不断增长的工业的需求劳动力,因此,价格被压低,以免对工业部门不利。同时,个人成员的集体农场被允许出售他们的家庭土地的产品自由市场.在这个特定的市场上,农民既是买方,也是委托人。

中国合作1949年以后建立的农场比苏联的农场更像真正的合作社,中国与城市的贸易是通过一种社会主义批发来组织的。城市当局与邻近的农场签订合同,具体规定价格、品种、数量和交货日期,然后将供应引向零售网点,这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部分。一个类似的系统控制着制造业的贸易消费者商品。通过零售商店,当局监控需求并进行指导供应尽可能地通过他们与社会主义制造商签订的合同来满足它。通过调整批发贸易以适应自己的需求,中国经济似乎避免了苏联遇到的一些困难。

没有正式市场的社会主义的一个例子是早期的合作定居点农场以色列在这种制度下,耕耘者分享他们的劳动收益,不区分个人收入。(因为基布兹可以与周围的市场经济进行贸易,它的成员并不局限于只消费自己土地上的产品。)一开始,一些集体农场的人私下提出了反对意见财产到目前为止,一个男人把一件衬衫送到洗衣店后,只收到了另一件衬衫。但是,完全摆脱市场关系显然只有在一个小社会里才有可能,在这个小社会里,所有人都有一个共同的理想简朴的随着繁荣的发展,原始集体农场的标准有所软化;但他们仍然保持着小规模的经济模式效率没有商业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