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和农业改革

在18世纪,丹麦,可怜的自然资源,除了它的土壤,尽管如此重要的经济收益国际贸易和农业。没有重要的产业,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在此期间。

重商主义的理论,政府支持贸易,尤其是航运的好处哥本哈根商人。丹麦,然而,缺乏政治力量利用哥本哈根的战略地位。在1730年代东部挪威丹麦是一个出口粮食,但粮食是什么劣质和通常不能与波罗的海的谷物在西欧市场竞争。除了粮食、牛和肉,丹麦有其他出口很少,所以转口贸易成为主流。

本世纪初,丹麦农业,像农民农业其他地区欧洲,不是很有效率。大约300房东控制800 - 900 estates-about耕地的90%。丹麦的地主,像所有欧洲精英,想参与普遍上升的生活水平。要做到这一点,他们需要从他们的财产增加收入。价格萧条从1720年代开始启用地主农民使用他们的立场的压力进一步增加徭役(义务工作欠农民地主)平均每周3天,通过消除村庄,把农民变成没有土地的佃农曾耶和华的农田。有些农民,尤其是在西部和北部日德兰半岛,继续拥有自己的农场巨大的大多数他们的农场举行不动产房地产。所以房东可以更好地控制他们的劳动力,它成为法律4和40岁之间的男性农民保持房地产的出生,除非他们房东允许移动或曾在陆军或海军六年。因为征兵是由房东,他可能会威胁到一个年轻的农民,至少6年的服兵役如果他不接受一个不动产农场或小屋。农民无权要求合同接手一家控股时,他们要求支付改进他们可能也无法在持有不动产过期时,通常在死亡或破产的农民。每一个房东也有权利的在他的庄园管辖。在这个系统下,尽管变化,生产率低。然而,除了日德兰半岛的猪和牛的增加,房地产是唯一的农场生产农产品的出口顺差。

的世纪,受到法国的著作重农学派的财富,他们相信国家来自农业,而不是贸易,荷兰农民的经验,改革运动生根并蓬勃发展的王国。1755年新闻自由的关于经济和农业问题引发了激烈辩论。很明显,如果农业成为生产力,技术changes-i.e。更好的工具,耕作方式、种子和股票和社会变革是必要的。技术变化可能发生在陆地上很容易的控制下一个人,但它是非常困难的地区联合耕作。因此,农业改进先向土地财产,然后教会(农田)开明的路德教牧师,尽管他们不是未知的农民的村庄。

1759年第一批附件instituted-i.e。,所有的土地属于一个农场被它们多半是永久封闭栅栏,对冲或石头;农民强迫劳役所取代货币付款。其他类似的实验是由改革派地主,其中许多都是贵族。1769年,皇家丹麦农业社会鼓励和成立传播信息技术进步在许多领域,包括农业。

土地改革运动达到了远地点在1784年和1797年之间。丹麦政治领导的那些年是外交部长Bernstorff;基督教Ditlev Greve Reventlow(计数);从地主阶级和恩斯特Schimmelmann。政治也由挪威法学家基督教Colbjørnsen和王储弗雷德里克(后来的国王腓特烈六世),他的父亲,王克里斯蒂安七世是无法裁决。在1784年和1788年之间的农业委员会研究了丹麦农业情况,及其导致的全面改革的建议。承认农民土地所有权的重要性导致低息的可用性,政府贷款以及法律结束归属(把农民出生的遗产)。委员会的工作刺激在丹麦一个相对快速圈地的农田。在1790年和1814年之间几个村庄被调查的外壳,和大多数的农场成为不动产。(剩下的不动产转换后在19世纪)。房东是弥补他们失去的权利,,一起新的拥有土地的农民,他们保证稳定劳动力通过严格的立法的小佃农。

土地改革是可能因为持续上涨的粮食价格在1750年和1815年之间,因为1784年的政客们已经进行了成功的改革自己的庄园。这些领导人也有洞察温和通货膨胀所带来的好处和自由分配信贷,他们引导转变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土地改革最终导致一个有效的农业部门,提供高质量的产品为国内使用和出口。

19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