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ssell Lee, FSA, OWI/国会图书馆,华盛顿特区(LC-DIG-fsa-8a26761)

普莱西v。弗格森是一个重要的美国最高法院关于种族歧视的案件种族隔离法律是符合宪法的。这些法律要求非裔美国人白人使用不同的公共设施(看到吉姆·克劳法).例如,非裔美国人和白人有各自的学校、公园、饮水机和浴室,公共汽车和剧院也有各自的区域。普莱西v。弗格森于1896年5月18日作出裁决。法院对此案的裁决确立了有争议的“隔离但平等”原则。根据这一原则,要求非裔美国人和白人使用分开的公共设施的法律是符合宪法的,只要这些设施是合理平等的。(事实上,为非裔美国人提供的公共设施不如为白人提供的。)的普莱西v。弗格森50多年来,这一裁决一直是具有控制作用的司法判例。1954年,最高法院推翻了这一决定棕色(的)v。托皮卡教育委员会

普莱西v。弗格森起源于1892年,当时是对路易斯安那州《单独汽车法案》的挑战。这项法律要求在该州运营的所有铁路为白人和非裔美国乘客提供“平等但分开的住宿”。乘客只能乘坐他们所属种族的车厢。为了挑战这项法律的合宪性,新奥尔良的一群公民组成了一个委员会,以产生一个测试案例。他们让八分之七是白人、八分之一是非裔美国人的霍默·普莱西(Homer Plessy)买了一张火车票,坐在为白人乘客预留的车厢里。普莱西拒绝搬到一辆为非裔美国人准备的汽车上后,他被逮捕了。他在美国地方法院受审并被判有罪,州最高法院维持了原判。该案件随后被提交到美国最高法院。

普莱西认为,《单独汽车法案》是违宪的。他认为这违反了第13修正案该法案禁止奴隶制第十四条修正案该法案赋予非裔美国人充分和平等的公民权。

最高法院驳回了这些论点,裁定普莱西以7比1败诉。助理法官亨利·比林斯·布朗大多数人的意见是这样写的,但实际上并没有包含“隔离但平等”这句话。他认为,《单独汽车法案》与第十三修正案并不冲突,因为它没有重建奴隶制,也没有构成奴隶制或奴役的“标志”。布朗进一步得出结论,该法案与第十四条修正案并不冲突。他认为,这项修正案只是为了确保非裔美国人和白人在法律上的平等,而不是他们的社会平等。布朗的结论是,铁路乘客的种族隔离本身并不意味着任何一个种族在法律上处于劣势。“如果一个种族在社会地位上不如另一个种族,”他写道,“美国宪法就不能把他们放在同一个层面上。”

唯一支持普莱西的法官是副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哈兰.在他的反对意见中,他认为《隔离汽车法案》被普遍理解为假定非裔美国人的劣等地位。因此,它违反了第13修正案,给他们戴上了奴役的徽章。他认为,该法案的影响是干涉非裔美国人和白人的人身自由和行动自由。因此,它与第十四条修正案中的法律平等原则相冲突。哈伦写道:

我们的宪法不分肤色,既不了解也不容忍公民中的阶级。在公民权利方面,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最卑微的人是最强大的人的同伴。法律视人为人,当涉及到国家最高法律保障的公民权利时,不考虑人的环境或肤色。

哈兰的结论是普莱西v。弗格森这一判决最终会“被证明和这个法庭在年所作的决定一样有害”德雷德·斯科特·凯斯此案在1857年宣布非裔美国人无权享有美国公民权利。。点击这里阅读布朗法官和哈兰法官的意见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