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的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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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森堡的国旗
横向条纹红白蓝国旗。标志通常width-to-length 3 - 5的比例,但比1到2也是可以接受的。

作为一个内陆国家,的大公国卢森堡没有什么需要一个国旗,直到19世纪中叶。其纹章的旗帜,可以追溯到13世纪初,由横条纹的白色和蓝色红狮猖獗。旗帜,然而,代表卢森堡公爵,而不是这个国家的人。后,拿破仑战争、卢森堡、被神圣罗马帝国的一部分,成为一个独立国家的保护下荷兰。民族色彩,源自于公爵领地的盾形纹章的形式,使用水平的红白蓝三色,采用6月12日,1845年。没有记录这个标志和之间的关系荷兰的国旗,尽管他们的视觉相似性;此外,卢森堡蓝色一直是一个比较浅的阴影,和它的比例通常是不同的。

1867年国际认可是给一个独立的卢森堡在这个标志,但在1939年,许多人激动承认旧的纹章的旗帜作为新国旗。才可以解决这一问题之前,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和卢森堡很快被纳入德国帝国。战后重建旧的三色旗,终于在1972年得到了正式认可。

惠特尼·史密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