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关系

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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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标题:因果关系,原因和结果

因果关系关系在两个时间点之间同时或者当第一个事件(原因)导致了另一个事件(结果)时的连续事件。根据大卫休谟当我们说两种对象或事件“X引起Y”(例如,火引起烟)时,我们的意思是(i) X与Y“经常连体”,(ii) Y紧随X而不是相反,以及(iii) Xs和Y之间存在“必要的联系”,因此每当X发生时,Y必然紧随其后。然而,与连续性和连续性的概念不同的是的想法必然联系是主观的,就其意义而言派生从我们所经历的事物或事件不断地以一定的顺序连接和相继的行为来思考,而不是从事物或事件本身的任何可观察到的性质来思考。这个思想是经典问题的基础感应,这是休谟制定的。休谟对因果关系的定义是“规律性”分析的一个例子。其他类型的分析包括反事实分析、操纵分析和概率分析。

这篇文章最近被修订和更新布莱恩Duig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