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主体的行为的代理

大陆欧洲法律分类交易事业的另一个机构只有当交易是合法的。它不包括其他行为,包括违法行为,因此,当处理的法律机构,有关的规则责任的主人侵权行为他的仆人不进考虑

后的正义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Jr .)相反的观点已经在英语和美国文学。主要意见对该侵权行为责任的主人的仆人的机构从这些情况下逻辑在法律格言,每alium facit facit本身(“他通过另一个行为,行为”)。的教义respondeat优越(“主必须回答”)因此视为一个法律机构的一部分,尽管基本原理背后的主人的责任是他分配给一个仆人在他的控制下一个任务,在损害第三人不能预见结果。另一方面,结果从一个代理关系取决于一个授权人的想法执行法律行为在他的能力而不是代表自己的本金。越来越多的观点在现代文学承认,然而,“两个基本关系是奇怪的伙伴。”

根据英语和美国法律,他的经纪人的主要责任的侵权行为一般他的就业取决于主人的存在关系。如果委托人和代理人彼此站在主人的关系,主代理地承担责任侵权行为对他仆人的承诺在他的就业不考虑主人的任何个人的错。这一原则的respondeat优越源自相信,因为户主或经济企业训练的控制,他应该支付其成员所造成的伤害。

这种关系是以一定的物理控制主在他的仆人,这可能存在,例如,在校长的运货卡车的司机,但缺乏主要的因素或代理。另一个主要限制原则是仆人的侵权行为必须承诺在仆人的就业。一般来说,这包括行为不是一个授权的严重背离,在方式和空间,由主人和动机驱动至少部分的主。在这一原则下,硕士替代责任在某些情况下甚至扩展到仆人的故意侵权行为导致的赔偿要求。

如果当事人之间不存在主人的关系,他的经纪人的主要的侵权责任更受限制。例如,主不承担责任过失造成的伤害的物理行为的nonservant代理。他是责任,然而,对于其他任何侵权的代理被授权或委员会通常由代理的位置成为可能。首席的例子,这样的行为是侵权行为的歪曲的代理。

代理终止

终止的实际权力,是否经常出现的问题权威是往常一样,是特殊或一般,产生了出于必要,或者也是明显的。关于内部和外部代理关系问题创建特殊问题,特别是在这个区域。主要代理关系的终止并不一定相同的效果相对于代理,因为它对第三方。也许校长可以终止的真正权威但不明显的权威第三方。

从理论上讲,校长可以撤销他的代理人或代理的真正权威可以解除他的权威在任何时候放弃或撤销。如果撤销党曾同意不这样做,撤销仍然有效,但另一方可能维持违反合同对他采取行动。也可以通过法律的实施终止代理关系在死亡的情况下,精神错乱,破产,或战争,特别是主要的担心。问题出来了,不知道的代理是否受法律保护,因为他可能在合同承担个人责任。

撤销的主要的力量的一个例外发生在代理具有“权威加上感兴趣。“这里代理部分所有权的东西要处理也有权力处置剩余本金的对这件事的兴趣。这样一个权力为目的的完成任何安全或保护代理不能获得任何利益撤销没有代理人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