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第181号决议

巴以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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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标题:第181号决议

联合国第181号决议,决议获得通过联合国(联合国)大会1947年,它要求巴勒斯坦分治进入阿拉伯和犹太国家,与城市耶路撒冷作为一个语料库separatum(拉丁语:“独立的实体”)由一个特殊的国际制度管理。犹太人考虑了这个决议社区巴勒斯坦成为成立的法律依据以色列遭到阿拉伯社区的反对后,几乎立即发生了暴力事件。

巴勒斯坦自1922年以来一直由英国统治。从那时起,犹太移民到该地区的人数增加,阿拉伯人和犹太人之间的紧张关系加剧。1947年4月,精疲力竭二战期间而且越来越想要退出中东英国将巴勒斯坦问题提交联合国。为了调查合适的行动方案,联合国成立了联合国巴勒斯坦问题特别委员会(UNSCOP),这是一个由11个国家成员组成的调查委员会。最后,联合国特别委员会提出了两项建议:多数人建议两个独立的国家在经济上联合起来,少数人建议成立一个由……组成的单一两民族国家自治犹太人和巴勒斯坦人地区。犹太社区赞成第一个提议,而阿拉伯人则反对这两个提议。一项反对提案——包括一项规定,只有那些在美国之前到达的犹太人贝尔福宣言(以及他们的后代)将成为国家的公民——这并没有赢得犹太人的青睐。

1947年11月29日,联合国大会对根据联合国特别委员会多数报告修改后的分治巴勒斯坦的提案进行了表决。该提案的命运最初是不确定的,但在亲犹太人团体和个人的一段时间的密集游说后,该决议以33票赞成,13票反对,10票弃权获得通过。

这篇文章最近被修订和更新艾米·麦肯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