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一项修正案,美国宪法是一个两步的过程。第一步是三分之二的成员的参议院和众议院三分之二的成员投票支持该修正案。一项修正案也可以介绍如果三分之二的州要求它。第二步是对修正案被批准,或批准,四分之三的州的立法机构。
权利法案
后来的修正案
后来修改了其他重要的变化,如提供非裔美国人的投票权和女性。这里列出的一些引人注目的修正案。
第十三修正案于1865年通过了。它正式结束奴隶制在美国。它写着:奴役和强迫劳役,除了作为惩罚已经正式定罪的罪犯,应当存在于美国,受其管辖范围内或任何地方。
《第十四条修正案》是1868年通过的。它授予公民身份和美国黑人平等的公民权利和法律权利,然而,这些权利并不总是尊重。吉姆克劳法在很多州阻止黑人与白人平等很多年了。的民权运动在1950年代和60年代帮助改变这种情况。然而,的影响种族歧视继续下去。
第15修正案于1870年通过了。它给了非裔美国人投票的权利。(任何颜色的原住民和女人不被允许投票直到很久以后)。尽管这修正案给黑人选举权,其他法律在南方各州很难让他们这样做。国会通过了投票权法案在1965年结束这些法律。
19项宪法修正案赋予女性选举权。它在1920年成为正式。女性在美国已经获得选举权,工作或选举权,自1800年代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