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朗v。托皮卡教育委员会是一个官司呢种族隔离在美国公立学校。隔离意味着把黑人和白人分开。1954年,美国最高法院决定,公立学校不应该隔离。在此之前,许多城市,特别是在单独的学校非裔美国人和白人学生。决定帮助激发了民权运动1950年代末和1960年代的。

布朗案件由最高法院推翻了早先的决定。1896年最高法院决定,它是合法的非裔美国人与白人利用单独的公共设施。整个南方几乎所有公共场所,包括公园、餐馆、电影院,和饮水机,是单独的。这是违法的非裔美国人使用设施预留给白人。

多年来非洲裔美国人及其他工作改变种族隔离的法律。一组在这些努力是非常活跃全国有色人种促进协会(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在1940年代末NAACP支持几个非洲裔美国儿童应用于白人学校。孩子们不能接受到学校。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然后把起诉学校董事会。当时的法律说,学校可能会分开,如果他们都是平等的。法院案件认为黑人学校并不等于白人学校。最终的5例合并,在最高法院。

最高法院同意的观点,学校并不平等。律师叫瑟古德·马歇尔代表着学生。他后来成为第一个非裔美国人在最高法院。

布朗仅适用于学校。然而,判决背后的思想传播。在民权运动期间,非洲裔美国人静坐和其他形式的使用抗议改变法律,他们可以吃,如何投票,以及他们如何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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