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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与社会

海牙协议

Netherlands-Indonesia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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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称为:圆桌会议协议
类别: 历史与社会
日期:
1949年的11月2日
地点:
海牙 荷兰
参与者:
印尼 荷兰
关键人物:
默罕默德净化

海牙协议,也叫圆桌会议的协议,条约批准于1949年11月2日之间荷兰和共和国印尼,试图结束荷兰印尼冲突之后,印尼1945年独立的宣言。经过长时间的分歧的条款,该条约于1956年被撤销。

根据该条约,荷兰同意转让,12月30日,1949(1949年12月27日,转移了),他们的政治主权在整个领土前荷属东印度群岛,除了西新几内亚(西伊利),美国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这是联邦政府成立的共和党的州和15自治由荷兰。这个新共和国和荷兰一起建立了一个Netherlands-Indonesian联盟,旨在为共同利益工作。荷兰的政治让步,《新共和》保证了荷兰投资者在该地区和接受的债务43亿荷兰盾。西新几内亚的状态是在讨论的地方定居。

荷兰海牙协议明显受益,但印尼民族主义者不满意某些文章的协议,尤其是处理状态的性质,荷兰自治状态的主导作用,债务,和西方新几内亚的问题。不满的民族主义者起草临时宪法,1950年建立了印尼作为一个单一制国家。荷兰和印度尼西亚民族主义者之间的冲突仍在继续,和4月21日,1956年,印尼议会撤销海牙协议。

这篇文章是最近修订和更新梅丽莎·艾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