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系统

印尼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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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标题:培养系统,Cultuur-Stelsel
日期:
1830 - 1870
关键人物:
约翰,van den博世

文化系统,也叫培养系统、荷兰Cultuurstelsel,收入系统荷属东印度群岛(印度尼西亚),迫使农民支付的财政收入荷兰的形式出口作物或强制劳动。它是在1830年被引入的约翰内斯·范博世,然后荷属东印度群岛的总督。

根据系统提示,一位村民应该提供地租的政府留出五分之一的稻田等出口作物栽培的糖,咖啡,靛蓝或在政府领域工作了一年的五分之一(66天),如果他没有土地。工党花在培养所需的金额不应超过生产大米在同一面积。任何盈余高于规定的土地收入应计从农产品的销售,被誉为村民;造成作物歉收中耕机的故障以外的任何原因被记入借方的政府。

在实践中系统是繁重的。超过五分之一的稻田被用于出口作物的增长,大大超过66天的劳动力被要求无地可耕。交通的产生是困难和费时。作物歉收,留下的人负责的损失。van den博世的意图相反,生产也要求的纳税的人在工作文化系统。

系统导致尖锐批评在1850年代中期;最直言不讳的批评者之一Multatuli荷兰作家爱德华·Douwes德克尔(化名),他谴责了系统在他的书中马克斯Havelaar(1860)。实践,然而,直到1870年才取消,它带来了重大返回服务的政府大臣和促进荷兰商业和运输的目的。荷兰在1830年和1877年之间美国财政部收到从印度群岛8.23亿荷兰盾。

这篇文章是最近修订和更新梅丽莎·艾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