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公约》

国际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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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选标题:生物多样性条约,生物多样性公约,里约热内卢条约
日期:
1992

《生物多样性公约》,也叫生物多样性公约、国际条约旨在推广保护生物多样性确保遗传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公平分享。年缔结的条约的工作内罗毕1992年5月,关于通过《生物多样性公约》议定文本的内罗毕会议通过了《内罗毕最后文件》多样性.大会在大会上开放签字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联合国地球首脑会议于1992年6月召开,并于当年12月生效。该公约的缔约国包括约190个国家(虽然不包括美国)和联合国欧盟

该公约呼吁通过保护敏感的生态系统、恢复退化的生态系统以及颁布保护濒危动植物的立法来保护遗传资源物种.此外,该条约要求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财政援助,使它们能够负担得起旨在保护其生物资源的项目。公约的管理机构——缔约方会议已经成立主题为保护几种主要生态系统类型(海洋和沿海地区、内河水道、森林、山区、农业区以及干旱和半湿润土地)中的遗传资源设定目标和战略的项目。

这篇文章最近被修订和更新希瑟·坎贝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