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普通法的现代化

百仕通(Blackstone)的影响

在共同发展的非凡的影响力法律和在其传播到世界的其他地方是英语的最著名的法学家,威廉爵士黑石。他生于1723年,于1746年进入酒吧,在1758年成为第一个讲英语大学的英国法律。

他最有影响力的作品英格兰法律注释中发表在1765年和1769年之间,由四本书:的人的权利处理家庭和公共法律;的事情的权利给一位才华横溢的不动产的轮廓;私人的错误涉及民事责任,法院,和程序;和公众的错误是一个优秀的刑法的研究。

百仕通是远非科学法学家和批评他的肤浅和缺乏历史感。的缺点评论然而,在这些方面,抵消了其风格和可理解性,和律师和非专业人员来把它作为一个权威的法律的博览会。在接下来的世纪,名声,百仕通是更大的美国比在他的祖国。在美国《独立宣言》(1776)评论成为英国法律知识的主要来源在新的世界。

19世纪以来的改革

边沁

以下的社会动荡法国大革命(1789)的经济动荡工业革命现代化,有许多要求改革法律。改革运动最重要的人物是英语功利主义哲学家杰里米·边沁,他准备改革整个法律激进路线。一位才华横溢的学生,边沁不喜欢法律的照片,他听到了百仕通的讲座。1769年,他进入酒吧,但是,因为他是生活在一个继承,他从不认为有必要进入实践。他工作来减少法律技术和更容易的人,但是他并不完整或出版他的著作。他的基本工作,介绍了道德与立法的原则,直到1789年才出现。

边沁攻击法律小说和其他历史异常。他主张两个基本法律制度的变化:(1)为了达到最大数量的最大幸福,legislators-rather比法庭应该使法律;(2)法律的目的应该随时间和地点而异。

的名声原则广泛传播和迅速。边沁是在1792年成为法国公民,他的建议是恭敬地在大多数欧洲国家和美国。虽然他想要最重要的是可以起草一份合法的代码为自己或一些外国国家,他的实际影响是更间接,很大程度上来自扩散功利主义的思想在19世纪。

的变化过程,刑法

在英国的旧框架不同形式的行动取代民事案件在1852年由一个新系统的统一的传票传唤,和自由修正案原告的起诉状是允许的。试验建立了固定的日期。1933年陪审团试验在民事案件结束,除了诽谤(看到诽谤)和一些其他操作。一系列的证据行为简化民事证据。影响深远的改革民事诉讼程序介绍了2000年的一份报告的结果吗法官、主伍尔夫任命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实现他的报告的变化要求。这些主要在于简化程序,但语言也发生改变,因此原告索赔和旧的使用,经常拉丁,术语和短语被遗弃的简单英语表达。

一个主要的趋势刑事诉讼程序19世纪早期以来更好的保护被告的权利。自1836年以来已经有权指责人法律顾问(看到指定的律师),自1898年以来,他们被允许为自己作证。为国家提供1903年支付国防是使它已经扩大,1907年犯罪提起上诉的权利信念被创建。1967年判决陪审团的多数都是可能的,和限制是初步的对新闻报道听证会。进一步修改刑事诉讼法经常被讨论,包括陪审团审判的限制某些类型的情况下。这个特别的建议,然而,事实证明在大多数只有在政治上不受欢迎的北爱尔兰,刑事案件疑似民兵被尝试过法官仅从1973年到2007年。

19世纪的颁布一系列法令,编纂的刑法处理个人犯罪,除了杀人。基本思想改变了,除了一些现代法律实施无过失责任公司现在可以负责的行为管理。

法律的规则精神错乱躺在19世纪,补充1957年的有限的防御”减少责任。”死刑逐渐结束对大多数重罪,终于消除了谋杀的杀人的行为1957 - 65年。在1968年,一个新的盗窃行为,修改1978年,取代了旧的想法盗窃通过一个更广泛的概念,类似于罗马侵权行为(进攻)的盗窃。实验导致了新疗法,其中一个缓刑,这必须只有一个进一步犯罪。

重组的法院

管辖范围内教会法庭的俗人在1857年结束,什么时候世俗的离婚遗嘱认证法院设置。这些合并成高等法院1875年的结果1873 - 75年的司法行为改革民事法院。司法行为更比重组和法院的重命名;他们试图融合法和股本通过法律和公平的补救措施在所有部门的高级法院,通过提供公平的规则发生冲突时应占上风。常见的法律和股本然而保存自己的独立身份,部分原因是他们经常处理的不同主题,部分是因为律师坚持维护的区别。

在19世纪晚期的三个中央法院普通法是合并的王室庭,今天继续试着西装损害赔偿。自1875年以来病例尝试由一个法官(有时,在1933年之前,陪审团),而不是一个完整的长椅上的法官。

之后,在1875年成为高等法院的一个部门,衡平法院不仅处理股权诉讼也管理立法上的财产,破产继承,版权,专利和税收。有争议的遗嘱查验情况下被转移到法院诉讼法院的行为1971股。高等法院的家庭法庭,处理婚姻情况和相关问题的孩子,是在同一时间。

在法院的行为之前,刑事案件每年两到三次巡回审判(会话)的高等法院的法官或一年四次在四季的省份。一个系统永久省级皇冠法庭已经取代这些。民事立法会议取而代之的是允许高等法院坐在一些城市。小的民事案件,自1846年以来在法定县法庭受审,现在由1984年推出。

英语的一个显著特征刑事司法与大多数欧洲系统相比,继续躺着的角色法官仍然很重要,尽管任命,法律训练的地方,现在被称为地区法官伦敦和一些较大的城市。治安的一个重要方面工作已经他们的管辖权年轻罪犯,为谁特别少年法庭最初成立于1908年。一个皇家委员会的报告法官1948年和平的强烈辩护躺的位置正义反对公开批评;谨慎的建议任命的法官和法院的组织主要是生效的大法官和平法案》(1949)和治安法院法案(1980)。罪犯正义政府行为(1962)扩展治安法官的力量尝试可公诉罪行立即。后来一系列的法规使得程序更加灵活,详细规定处罚和执行,并添加一些新的犯罪。1964年小学司法培训法官介绍;这是由司法研究委员会。1994年,当地委员会任命法官进行修正,使之更负责任。法官现在提供直接和通过网络设施经常修订的指导和培训。这些发展,自1948年以来,显示持久性在古代英国法律机构和偏爱改革而不是完全废除它们。

一个现代上诉法院民事案件在高等法院成立于1830年,但1875年所取代上诉法院特殊的上诉法官组成。刑事上诉法院于1907年成立,但它在1966年被合并到上诉法院。一个部门法院听到上诉法官的法律。终审,要视情况而定,可以到最高法院,它取代了上议院作为法院的最后贷款人宪法2005年改革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