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答:布莱克曼

哈利答:布莱克曼,在全哈利安德鲁·布莱克曼(出生于1908年11月12日,纳什维尔,病了。,美国1999年死于3月4日,总部位于弗吉尼亚州阿灵顿),助理法官的美国最高法院从1970年到1994年。

布莱克门数学1929年从哈佛大学毕业,获得了法律学位,1932年机构。他加入了明尼阿波利斯,明尼苏达州,律师事务所,1934年在推进普通合伙人的公司他还教在圣保罗大学法学院(1935 - 41)。1950年他成为居民顾问罗彻斯特市梅奥诊所的明尼苏达州,这篇文章,直到1959年,他被任命为美国上诉法院的法官由总统艾森豪威尔

1970年,在他之前的两个候选人已经被参议院否决了作为不合格,总统理查德。m .尼克松名叫布莱克曼的最高法院。布莱克曼一致得到参议院的确认,坐在1970年6月。在球场上他从童年加入了他的密友,首席大法官沃伦·e·博格。他将投票作为一个保守的宪政主义者,和法官的地位,他的头几年,投票与法院的保守派。

然而在1973年,他写了法院的多数决定罗伊v。韦德,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例中,一个女人的权利终止妊娠是保证宪法隐私权。虽然这个决定不能被视为合法的保守,在这个情况下法律的领域(堕胎权利)的最高法院很少发表意见之前,它可以被视为政治上保守,在它从布莱克曼的根深蒂固的信念在没有政府干涉的情况下公民的隐私权。尽管有六位法官与布莱克曼的多数意见罗伊v。韦德,布莱克曼与特点是他职业生涯的这一决定。

有时,布莱克曼的不同意见变得同样重要的法律争论个人自由是他的一致意见。例如,在这个问题上同性恋权利布莱克曼写了一篇雄辩的多数决定的异议鲍尔斯v。哈德威克1986年,最高法院以5票对4票的结果拒绝了隐私权声明由一名同性恋男子被鸡奸法。布莱克曼的异议最终的法律争论这个问题。布莱克曼经常认为美国公民基本权利“独处”他们的政府,而布莱克曼的观点很少扩展这些指控的犯罪行为的法律权利,他们提供了一个增加普通公民的隐私权。布莱克门也是一个坚定的支持者宪法第一修正案强大的教会和国家的分离的,反歧视行动。在法律职业生涯结束时,布莱克门转移他的意见的合宪性死刑,因为他越来越多的人相信死刑是应用于一个固有的随机和任意的时尚。他在1994年从板凳上退休。

这篇文章是最近修订和更新迈克尔·莱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