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然论

盖然论在诡辩,行动的原则基于的前提下,当一个不知道是否一个行动是罪恶的,是允许的,他可能依赖“可能的意见”为其允许即使更多可能称之为罪恶的意见。意见被认为是可能的如果声音,逻辑支持者的论据可以引用(内在概率)或者如果承认当局给它支持(外在概率)。

制定1577年由Bartolome de Medina多米尼加基督教修士的萨拉曼卡,西班牙,盖然论是开发的耶稣会士。詹森主义者,他们认为,在可疑情况下良心应该遵循安全视图——之一也就是说,允许(tutiorism严格)第三仁慈的耶稣会忏悔神父导致道德松弛。过度的盖然论谴责教皇亚历山大七世(1666、1667)和更有力的教皇无辜的XI (1679)。

Probabiliorism,留宿的意见后,主要是在18世纪之前制定的equiprobabilism(两种等可能的意见可能是)由道德神学家阿方索Maria de Liguori说道,医生的罗马天主教会。

在更广泛的背景下,Carneades,柏拉图的学院负责人之一(2世纪盛行公元前),受到他的希腊人主张知识的怀疑,他们认为,人无法呈现任何行动。Carneades回答说,“概率”(“认可”)是一个日常生活的实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