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法庭

少年法庭,也叫儿童法庭,特别法庭处理的问题拖欠债务的、被忽视或虐待儿童。少年法庭满足政府的作为替代家长,没有少年法庭的存在,其他法院必须假定函数。

处理两种类型的情况下,一个少年法庭:民事案件,通常涉及的一个被遗弃的孩子或父母不能支持他;和刑事案件引发的反社会行为的孩子。

大多数法规提供,所有人在一个给定的年龄(18年在许多地方)必须处理最初的少年法庭,然后,在其自由裁量权,分配一个普通法院。

少年法庭系统背后的想法是,孩子应该受到特别的照顾。其发起者认为这徒劳的和不公正的惩罚孩子的过错,而是康复。为此,法院经营非正式和父亲一般地。

第一个少年法庭成立于1899年芝加哥和运动在世界各地迅速蔓延。少年法庭现在发现在欧洲,拉丁美洲,以色列,伊拉克,日本和其他国家,尽管有结构的变化和过程。

有很多分歧,尤其是在美国,在少年法庭的非正式是否可以帮助或伤害孩子。一些人认为,由于拥挤的法庭日历和不称职的法官、法院的目的是挫败,这个孩子是剥夺了刑事被告的权利没有相应的放松治疗的严重程度。作为回应,美国法院已经扩展到青少年等权利盘问证人的权利,权利公平听证会通知书,刑事庭的,法律顾问的权利。

这篇文章是最近修订和更新拿俄米布隆伯格